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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14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和平区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和平区在“无废城市”理念下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新模式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针对强化机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方面。积极推进区、街执法联动,压实属地街道执法责任。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发挥综合指导、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严格查处群众反强烈的混装混运、过度包装、违反限塑要求、提供一次性用品等行为,运用好《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特色条款,体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依法促进”的立法精神完善执法处罚制度,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进执法督查全覆盖,对不服从劝导、寻衅滋事等行为及时出动,联合惩戒。按照《条例》规定,指导督促属地街道大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单位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执法模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不正确投放等违法行为;根据居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督促执法部门定期通报垃圾分类执法情况,梳理有关典型执法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广大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二、针对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收运效率方面。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强设施建设,着力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垃圾分类成效。保障居民社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等各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齐全、布局合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因地制宜推行撤桶并点建箱房、定时定点看投放,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对老旧、破损、脏污、标志标识不规范的容器、桶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做好桶站日常管理,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配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监督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坚持简易、实用、便民的原则,因地制宜完善洗手、除臭、遮雨、照明等功能,继续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到2025年底,完成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功能升级改造的分类投放收集点(站)数量占全区投放收集点(站)总量比例达到30%以上。截至目前,和平区现有分类收集点(站)344个,其中分类收集驿站11处、分类箱房61座、智能设备51个、分类收集亭190个、分类桶站和公共机构分类收集点31个。同时根据国家“两新”政策,2024年改造重建了诚基中心垃圾转运站,提升了生活垃圾收运转运能力,2025年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更新计划也提上工作日程。

三、针对加大宣传力度,找准宣教重点方面。加强宣传,提升居民分类意识,2025年我区将采取多种方式、调动多种媒介开展广泛宣传,实现入户宣传百分之百全覆盖不少于2次,每月要至少组织1次大型专题宣传活动。组织群众参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让市民感受大量垃圾集中的震撼和垃圾分类的必要,消除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顾虑。用好区垃圾分类主题公园等科普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坚持久久为功,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宣传系统性、针对性,结合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五周年等重要节点,筹办好系列活动。打造“津彩分呈”垃圾分类宣传品牌,固化“津彩分呈”网络直播活动,推动网络直播向基层延伸,加大街道、社区和物业开展网络直播频次。加强垃圾分类志愿者和垃圾分类讲师团两支队伍建设,发挥垃圾分类讲师和志愿者作用,赋能基层一线,用心用情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小手拉大手”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自觉转化为分类行动,带动更多家庭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加大新闻媒体正面正向宣教引导力度,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商超市场等区域开设垃圾分类宣传栏,发挥自媒体、抖音号以及梯视、楼宇广告、电子显示屏等群众身边媒介的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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