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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134号提案的答复

李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预算单位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提案针对规范预算单位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指出了我区目前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费用标准不统一、代理记账服务机构拆分服务范围内的工作额外收费、预算单位对代理记账服务机构的工作缺乏有效管理和绩效评估等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集中统一管理购买代理记账服务、预算单位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主体责任意识等对策建议,对我区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工作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帮助,被列为今年的重点提案。区财政局接到该提案后,局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积极与李斌委员进行沟通,扎实推动重点提案答复和办理,并由我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实地走访与李斌委员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征求意见建议,获得了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和满意评价。

结合李斌委员《关于规范我区预算单位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建议》重点提案提出的“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集中统一管理购买代理记账服务”“预算单位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三方面建议,围绕加快“两高三化”新和平建设、落实“十项行动”具体要求,区财政局从全面开展监管、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防范财务风险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预算单位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管理水平,现将具体推动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把握行业特点,全面开展监管

代理记账行业具有企业数量多、水平差异大、管理基础弱等特点,区财政局把握行业特点,全面开展行业监管。一是每年扎实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一方面聚焦“无证经营”行为,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在和平区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名单,与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中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名单进行比对,针对未在系统中的企业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最终确定3家可能存在“无证经营”风险的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另一方面与区政务服务办沟通,汇总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名单,前期要求单位根据自身基本情况开展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结合各单位自查报告,针对“虚假承诺”行为最终确定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实地检查。二是每年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及时掌握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信息和变动情况,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机构及时进行核实纠正。三是2024年年初按照财政部部署,开展推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异常数据清理,清理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异常数据,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管理。

二、优化工作机制,做好贴心服务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2024年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暨大服务大招商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及相关通知要求,我局持续深化“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建立处级领导包联企业工作机制,每家包联企业由一名处级领导和一名干部实行包联服务,围绕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企业经营等内容,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由我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会计科负责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类型企业的走访服务工作,了解企业情况、直面企业诉求、帮助解决难点痛点,全面提高为企服务的灵活性与多样性。

三、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管理现状

李斌委员提出的“集中统一管理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建议,与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思路相一致。2023年11月,区财政局开展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调查工作,对各单位聘用人员和委托代理记账业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目前,使用财政经费开展委托代理记账业务的区属预算单位3家,涉及代理记账业务机构2家,年服务费12.94万元;另外,使用财政经费聘用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区属预算单位共13家,每年费用共计78.16万元。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区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还有缺乏统一标准、工作质量不高、存在管理风险等问题。我局已将调研情况及建议呈时任常务副区长审阅签批,并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等预算单位,拟选取部分单位开展统一管理核算试点,重点聚焦缺乏专职财务人员或整体人员力量不足的单位,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统一管理标准,降低费用支出,严控使用聘用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的方式,在节约财政资金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水平。相关建议将报送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展试点。

四、强化监督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主责作用,一方面通过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预决算公开检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日常监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部控制编报等工作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压实全区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效结合,督促主管部门履行部门监督、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另一方面科学设置财政绩效管理指标,围绕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财会监督、预决算公开等方面多维度考核衡量区级各部门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日常表现与整体水平,将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区内绩效考评,根据政府、党群、街道等不同序列对各预算单位财会监督开展情况进行打分,充分发挥好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通过上述举措,各部门、各单位持续加强对自身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降低财务管理风险。

下一步,结合李斌委员提出的建议,区财政局将持续推进规范我区预算单位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工作,把重点提案的要求落到实处,具体从以下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和《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按照每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最新要求,今年8月至10月,我局将继续开展2024年度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总结往年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果基础上,明确工作要点,细化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完善代理记账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执业行为,提高代理记账工作水平,坚决推进代理记账工作闭环管理,夯实法治基础,强化行业监管,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秩序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全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继续完善统一管理区属预算单位的财务工作。试点工作开始后,我局将协调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试点单位财务人员,特别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充实到相关单位中,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在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将逐步扩大统一核算范围,形成按照区委、区政府等不同序列分别对有关预算单位进行统一管理核算的模式,对于体量较大的系统,可单独设置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通过上述举措,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单位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情况。

三是督促预算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区财政局持续督促预算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全面开展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按要求有序推进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整治、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内控建设等自主检查。按照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通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设立预算绩效目标、开展预算绩效监控、进行预算绩效自评等工作,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推动预算单位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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