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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第3号建议的答复

贾孝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请有关部门修理平整芷江路2号院子地砖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芷江路2号为我区公产管理房屋,区住房建设委根据天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下发的《市内六区直管公产住宅房屋修缮范围》津房管中心修〔202146文件进行楼内主体的维修及养护。

《市内六区直管公产住宅房屋修缮范围》津房管中心修〔202146第三款修缮范围第(二)项6.地面维修:楼内水泥地面(不含院地面)起砂、空鼓、开裂的,予以修复。木地板、木踢脚板、木龙骨等损坏的,予以加固、拆换或改做其它结构形式。

此次对于您所提出的事项,芷江路2号院内地面不属于我委公产房屋维修范围,我委本着特事特办的精神,同时助力大城三管共建美丽天津主题活动,保障上合组织峰会各项工作决定对芷江路2280多平方米的院内地面进行维修,考虑到地下排水管道年久失修,本着好事办好的原则我们此次对院内下水管道一并进行更换,重新铺设。按施工计划,预计10月初完成对芷江路2号院内地面及排水管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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