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颜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就业援助面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区人社局扎实履行就业援助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落实力度,全面履行就业援助工作职责,进一步优化就业援助服务,规范就业援助实施工作,提高就业援助实效,使就业援助更加精准、科学、高效。
一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工作群等渠道,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明确告知认定标准、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有效提高此项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同时,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残疾、低保、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困难群体的就失业状况、求职意向、培训意愿等相关基础信息,并对前来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群众进行现场指导,严把认定程序和审核关口,确保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精准、资料齐全、审核规范。
二是强化就业援助工作质效。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积极开发各类就业岗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岗位信息对接机制,定期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及时向就业困难人员推送合适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充分挖掘公益性岗位,在现有保洁员、保安员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开发就业驿站等专项公益岗,针对就业困难人员中年龄较大、就业能力较弱的群体,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安置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优化就业服务工作体系。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制,搭建起“区-街-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25年建成6个标准化就业驿站,探索1-2个商圈、高校等特色化就业驿站,发挥零工市场作用,加快五大道创业型街区试点建设,实现基层就业服务站点区域全覆盖、类型全覆盖。围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面向人社经办人员,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考核考试等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就业服务专业化水平。有序推进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和平区就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在就业援助领域深耕细作,以更务实的行动、更有力的措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更加全面、更高水平的就业,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