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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李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外卖骑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与法规培训”的建议,经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研究答复如下:

代表建议提出“由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企业对外卖骑手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与法规培训,有效帮助外卖骑手提升自身安全意识,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针对非机动车辆的约束条例,对外卖骑手交通工具进行检查、查处。”

近年来,为深化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提升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效果,尤其重点关注外卖行业电动车交通管理问题,交管和平支队坚持警企共治与指导帮扶相结合、秩序整治与教育宣传相结合,持续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交通问题重拳出击,开展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多方延伸、管教并举、常态长效”举措,以“全覆盖、全方位、全角度”持续抓好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规范管理。

一、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利用全区重点繁华地区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楼宇电梯间显示屏以及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主题宣传公益视频、宣传提示语;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示范骑行活动”,组织外卖、快递配送骑手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在繁华路段开展示范骑行,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五一、国庆等不同重点时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示倡导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

二、强化重点群体宣传。积极深入辖区外卖快递送餐点,向从事送餐行业的快递员、送餐员广泛发放宣传品,并通过快递企业微信群、送餐企业微信群发送提示信息,努力做好外卖快递行业宣传活动;同时,与美团、饿了么两家重点企业建立配送骑手交通违法汇转机制,每月向企业推送骑手交通违法行为清单,由企业建立内部奖惩制度,对交通违法骑手采取罚款、强制学习、平台拉灰等处罚措施,倒逼骑手杜绝交通违法。

三、督促外卖快递企业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制。结合《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外卖骑手宣传引导,督促快递、即时配送企业加强对配送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监督配送人员安全、文明骑行。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调整企业管理方式,从根本源头上找准问题症结;二是健全完善内部交通安全机制,建立骑手“记分”制度,强化违法骑手教育处罚;三是加强协同共治,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规范外送行业纳入社会“宣传教育”系统工作,强化快递骑手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下一步,结合代表建议,交管和平支队将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违法治理,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强化对外卖快递配送等重点企业源头管理。

一是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突出的特点,结合辖区道路实际、违法行为特点,深入研究违法行为治理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每周组织至少一次区域性治理行动,依法严格查处、制止和纠正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运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通过移动警务通的教育模块如实记录被教育人相关信息。

三是针对快递外卖行业,深入快递外卖网点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依托警区组织警力就各快递网点车辆保有情况、从业人员数量、驾驶资质等信息进行调研,并填写隐患排查清单,教育提示从业人员驾驶合法车辆上路,遵规守法出行。

四是按照公安部及市局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通过线上、线下手段,针对大流量路段和事故高发点段开展违法治理,依法纠正、劝导、教育、治理骑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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