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4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李云飞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利用天津藏书楼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3次全国文物普查,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就包括李云飞代表建议中提到的藏书大家的旧居。梁启超旧居、周叔弢旧居、陶湘旧居、蔡成勋旧居、潘复旧居、周明泰(周志辅)旧居、李叔褔旧居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吴重憙旧居现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任凤苞旧居现为和平区文物保护单位,胡宗楙旧居、卢弼旧居、重庆道52号(金梁旧居)、张重威旧居、李善人家族建的荣园(在人民公园内,其中的一栋建筑为藏经阁)现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目前,以上这些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良好。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已经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和平区文物部门将积极协助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或产权单位履行修缮手续,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确保修缮工作符合文物保护的要求,并在修缮过程中,充分挖掘和体现藏书楼的历史文化价值。
针对尚未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和平区文物部门将利用李云飞代表提供的藏书楼这一线索,结合第4次全国文物普查,对我区曾经的藏书楼资源进行排查,对相关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进行研究挖掘,通过专业评估和公众参与,识别出更多潜在的文物建筑,并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公布。
此外,和平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特别是,我区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创意运营方式,将这些具有藏书楼性质的不可移动文物活化为社区书店、文化交流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文物的开放性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双赢。
最后,我们坚信:通过政府部门、社会资本以及热心人士的共同努力,天津藏书楼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将得到切实有效推进,为传承发展天津历史文化遗产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