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56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日期:2022-04-23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朱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夜景灯光品质,彰显天津城市魅力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区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迅速安排我区城管部门调研落实。
经核实了解,中国人寿金融中心整体建筑初期由天房集团开发建设,楼体灯光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2018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购置了该楼宇,并且成为我区重点招商引资落户项目,目前楼体灯光产权单位属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针对建议中提出的“中国人寿金融中心整体灯光与周边景致不相协调”的问题,我们走访企业了解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目前没有对楼体灯光设计进行提升的意向。下一步如产权单位有提升改造楼体灯光的计划,我们将商请城市规划设计部门现场给予业务指导,帮助完善、丰富夜景灯光体系。
感谢您对和平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