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3-15发布者:区人民政府
编号: | 0890 |
类型: | |
案由: | 关于旧楼改造中产生问题的建议 |
处理状态: | 已办复 |
提案人: | 王金荣 |
届次: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
承办部门: | 和平区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 |
正文: |
尊敬的王金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旧楼改造中产生问题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区十分重视,区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迅速安排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区协调组”)予以核实相关问题。 经查,您反映的永和里位居哈尔滨道一侧的楼门没纳入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系区协调组之前没有掌握永和里企业产的房屋施工图纸造成的。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相关工作安排和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37号)的有关规定,自2017年起,我市利用三年时间对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1999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的住房进行改造,重点解决公共部位和现有设施设备安全问题。改造范围包括:公产房、企业产住房、散片平房和远年商品房等几种产权类型的住房。您提出的哈尔滨道45-59号及永和里企业产住宅属于改造范围,目前该片房屋已经纳入了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 目前,改造工作已进入工程招标程序,待招标结果出来后,由中标单位按照改造方案组织入场施工。同时,今年一季度老旧小区改造收尾补漏时,施工单位已对纳入改造范围内的有常住居民的企业产住宅进行了房屋排险和老旧电线更换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办理结果: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