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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区学校接送孩子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编号: J0148
类型: 内务司法
案由: 关于和平区学校接送孩子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处理状态: 已办复
提案人: 王迎
届次: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承办部门: 和平区会同 市公安局,市教委研究办理
正文:

接到建议后,我区十分重视,专门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部署,并迅速安排专人进行落实。

中小学、幼儿园门前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是近年来交通管理日常工作的难点,也是各类建议提案、社情动态、信访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我区交管部门长期以来一直在权衡保障和平区各校园门前通行秩序和满足学生家长停车需求的关系。和平区中心区域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较为密集,且部分校园周边道路窄、泊位少,上下学高峰时段接送学生车辆不规范停车极易造成交通拥堵。根据《市教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委安〔2017〕2号)的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不得设立停车场。”市公安局组织交管部门在中心城区重点路段施划了黄色禁停标线,并对违停车辆实施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管理效果短时间明显提升。

您所提出的“接送学生上下学期间不要在学校门口摄录违章停车”等建议充分体现了一部分学生家长的合理诉求,也反映出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的现实问题仍比较严重。对此,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和和平区实际情况,探索缓解相关问题的最佳办法,权衡好严格执法与服务民生的关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一是通过利用“校园网”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组织“一校一警”深入管界内全部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文明礼仪的教育,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增加高峰时段校园门前交警和交通协管员部署,加强疏导管控力度,规范停车秩序,切实保证道路的畅通度,在不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满足一部分家长的临时停车需求。三是加大对学生家长的宣教力度,积极向家长宣传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建议家长少开私家车,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接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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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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