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01MB0Q103171/2025-00003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和平政办〔2025〕2号
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25-04-24 10:00
发 文 日 期 :2025-04-24 10:00
有   效  性 :有效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和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经完成决策的,承办单位应当自目录印发之日起10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对于尚未完成决策的,应当自完成决策之日起10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


                                                                             和平区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和平区西康路、成都道站TOD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住房建设

2025一季度

2

和平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住房建设

2025年二季度

3

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

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二季度

4

和平区新建提升口袋公园项目

城市管理

2025年三季度

5

和平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录

文化和旅游

2025年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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