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转发和平区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01MB0Q103171/2020-01183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和平政办〔2010〕8号
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10-05-17 00:00:00
发 文 日 期 :2010-05-17 00:00:00
有   效  性 :失效
关于转发和平区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五日

和平区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奋战300天,深入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我区“十大工程”建设,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区的目标,精心规划,精心建设,精心管理,高标准、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好2010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六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和“一二三四”的发展思路,以“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围绕更加注重城市管理、创造生态宜居环境,奋战300天,深入推进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标准高、水平好、成效大,促进市容环境发生更大变化,充分展示和平精致典雅、大气洋气的城区形象,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为群众和企业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任务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综合整治气象台路等一批主、次道路和支路,提升改造竞业里等居民小区。新建部分公厕及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复兴公园,新建部分绿地。对部分道路实施线缆入地和道路改造。

三、整治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项目。

1.环境整治类。包括:规范广告牌匾、拆除立面吊挂物(铁护栏、鸽舍、遮阳罩等)、拆除违章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停车场规范、治理环境污染、治理窗口经营等7项。

2.环境工程类。包括:房屋拆迁、建筑物整修、灯光建设、平改坡、园林绿化、道路整修、管线入地等7项。

3.环境设施工程类。包括:新建环卫设施、规范马路家具、交通设施、路灯建设等4项。

4.工程量。

(1)主干、次干、支路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共计28条道路,道路总长度29.61公里。

主干道路涉及赤峰道、营口道和气象台路等3条道路总长度6.136公里。根据现场勘查和测量,整修民建125栋、45万平方米,公建60栋、14.3万平方米;规范空调机、空调罩5856个;首层更换塑钢窗安装铁艺护栏6000平方米;拆除各类吊挂物2451个;规范牌匾3284平方米;清拆平面违法建设106间、1670平方米;新建、提升绿化5.2万平方米;增设果皮箱155个。

次干道路涉及甘肃路、昆明路、哈密道、锦州道、长春道、哈尔滨道、唐山道、多伦道等8条道路总长度12.106公里。整修民建293栋、100.19万平方米,公建77栋、40.38万平方米;规范空调机、空调罩2.05万个;首层更换塑钢窗,安装铁艺护栏1.2万平方米;拆除各类吊挂物6605个;规范牌匾6884万平方米;清拆平面违法建设78间、710平方米;提升绿化9.56万平方米;增设果皮箱305个。

支路整修工程涉及安徽路、山东路、河南路、陕西路、泰隆路、南海路、紫阳路、绵阳道、四平东道、沈阳道、济南道、宜昌道、拉萨道、兰州道、平安大街、昌都路、万全道等17条道路,总长度11.363公里。整修民建621栋、65万平方米,公建159栋、10万平方米;规范牌匾3438平方米;新建、提升绿化2.33万平方米;增设果皮箱207个。

(2)提升改造繁华商业街。按照全面提升档次、丰富业态、改善环境、营造特色的思路,改造和平路、滨江道、南京路,形成3500米繁华商业街,成为北方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商业中心。

(3)复兴公园提升和绿化工程。复兴公园提升绿化总面积16000平方米,整修周边建筑10栋、19000平方米,平房8间、2700平方米,改造围墙1100延米,拆除窗护栏52个,拆除立面吊挂物51个。新建绿化工程3处,总面积2.05万平方米。

(4)社区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共涉及树德楼、竞业里等27个社区,整修楼房262栋,道路铺装199200平方米,排水改造1125延米,新建和提升绿化面积10.14万平方米。

(二)责任分工。

1.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

2.建筑物综合整修、夜景灯光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

3.立面清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其中:首层住宅护栏规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首层住宅经营商户护栏规范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4.拆除违章建筑。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5.整顿、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区综合执法局。

6.居民楼房平改坡。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7.拆除零散平房、施工工地管理、管线入地。责任单位:区建委。

8.园林绿化、道路整修。责任单位:区市政管理局。

9.治理窗口经营。责任单位:工商和平分局、区卫生局。

10.交通设施建设、规范停车秩序。责任单位:公安交管和平支队。

11.环卫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12.治理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13.规范马路家具(站牌、报刊亭、电话亭等)。责任单位:各产权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14.路灯建设。责任单位:市路灯处。

15.繁华地区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区繁华办、区市容园林委。

16.执法保障。责任单位:公安和平分局。

四、实施步骤

(一)综合清整阶段。

1. 2月20日至3月25日完成气象台路、赤峰道、营口道、昆明路、唐山道、复兴公园周边、紫阳路、绵阳道、拉萨道等道路及新河里、崇仁里等8个社区的清拆任务。

2.5月1日至6月10日完成甘肃路、哈密道、锦州道、长春道、哈尔滨道、多伦道等道路及裕德里、世昌里等19个社区的清拆任务。

3.7月20日至8月10日完成安徽路、山东路、河南路、陕西路、泰隆路、南海路、紫阳路、绵阳道、四平东道、沈阳道、济南道、宜昌道、兰州道、平安大街、昌都路等道路的清拆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

1.3月1日至5月30日完成气象台路、营口道、昆明路、唐山道、复兴公园周边、紫阳路、绵阳道、拉萨道等道路及新河里、崇仁里等8个社区的综合整修任务。

2.5月1日至7月30日完成多伦道、赤峰道、甘肃路、哈密道、锦州道、长春道、哈尔滨道等道路及裕德里、世昌里等19个社区的综合整修任务。

3.8月1日至10月30日完成安徽路、山东路、河南路、陕西路、泰隆路、南海路、紫阳路、绵阳道、四平东道、沈阳道、济南道、宜昌道、兰州道、平安大街、昌都路、万全道等道路的综合整修任务。

4.3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复兴公园提升改造。

5.3月1日至6月1日完成新建(选址建设)2座公厕和1座垃圾转运站。6月1日至10月1日完成新建3座公厕和1座垃圾转运站。

6.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赤峰道道路改造、架空线入地;气象台路道路整修。

7.6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多伦道道路改造、架空线入地;唐山道、平安大街、哈尔滨道道路整修。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对各项工程组织检查验收,并组织工程“回头看”,确保工程高标准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组织指挥。成立总指挥部,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抓好总体策划、方案设计、组织推动、资金管理、督办落实、安全生产、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二)逐级负责机制。街道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长的综合整治分指挥部,相关责任单位为分指挥部成员,负责辖区内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与达标。专项任务实行部门承包责任制。独立承担专项任务的单位(部门),成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班子,负责各自承担任务的完成与达标。

(三)加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高标准组织施工建设,充分体现每个细节的设计意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切实规范操作规程,做到监管零距离、安全零事故。工程管理部门要严格组织检查验收,坚持标准不降、项目不减、范围不缩、进度不拖,确保综合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四)营造舆论氛围。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区街联动、部门协作、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境 整治 方案 通知

                                          (共印60份)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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