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卫民、常国荣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01MB0Q103171/2020-01025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和平政〔2013〕14号
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13-05-24 00:00:00
发 文 日 期 :2013-05-24 00:00:00
有 效 性 :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卫民、常国荣免职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卫民、常国荣免职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卫民、常国荣
免职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王卫民天津市和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常国荣天津市和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3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
团体。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印发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