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工作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工作推进区域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落实全国及天津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具体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工作、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创办让人民满
意的教育为宗旨,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均衡发展,结合和平区实际,以优秀教师交流为途径,实现区域内学校教育资源的高水平、优质化、均衡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完善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教师进修学校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实施小组和专业发展指导小组。工作实施小组由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教研室组成,具体负责交流教师的选拔、管理、组织、培训、评价、反馈及协调工作;专业发展指导小组设在区教研室,负责制定并落实《优秀教师交流活动实施方案》。
(二)创新交流模式,确保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发挥交流教师促进队伍专业化成长、提高教学质量、带动学校发展的积极作用,达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在以“顶岗任教”为主要模式的基础上,针对交流教师的专
长和学校的需求,通过互派轮岗任教、学科共建、研修学习、共同发展等方式,不断丰富创新交流模式,进行交流指导,开展教研活动,确保交流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选拔程序,保证师资质量
选择师德好、业务精、有一定理论和指导教学水平的优秀教师(包括:特级教师、首席教师、高级教师及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进行交流,每年推荐的新学年参与交流教师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下一学年度互派交流教师的人选。在新学年开学前,正式公布此学年度的交流教师名单。
(四)加强工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
明确交流教师岗位职责和任教过程中的任务要求,定期对交流教师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优秀教师培养计划及相应保障措施,定期开展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加强专业指导,提升专业水平
区教研室承担对交流教师的业务指导任务。制定交流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方案,为教师提供业务学习材料,开展“蹲点会诊式”听课、评课活动,帮助教师提高理解课标、把握教材的能力。为交流教师提供承担区级教研活动的机会,并为其开展研究、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提供指导;为同学科教师开展学习、教学、教研、科研等交流活动提供平台;对交流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
评价。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工作,深刻领会教师交流工作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教师交流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认真实施。区教育局要根据交流教师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制定交流教师一年专业发展档案;要不断创新教师交流工作内容和模式,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三)加强管理。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制定《交流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评价表》,由接收校负责对交流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区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并将交流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到对派出校的综合评估中。要定期对交流学校及交流教师在交流活动中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及时发现典型,适时组织展示交流活动,推广成功经验。
四、制度保障
(一)交流教师在派出任教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奖金由原单位发放。
(二)交流教师成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颁发证书,并作为区教
研室学科中心组成员,聘任期为一年。
(三)交流教师成员在聘任期间,如遇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等情况,应与在校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在聘任期间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经考核优秀的教师成员,在该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秀等次。
(四)区教育局负责为交流教师的基本生活、工作条件等提供方便。联合学区教研组长待遇与学校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首席教师团队评选、优秀学科组评选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继续完善激励机制,对任职期间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互派交流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提拔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交流 意见
(共印80份)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