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营门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 | 1.1 | 指导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与建档立卡工作 | 1 |
1.2 | 信访接待与权益保障 | 2 | ||
2 | 退役军人走访慰问与帮扶解困工作 | 2.1 | 做好退役军人走访慰问与帮扶解困工作 | 3 |
3 | 联系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 3.1 | 加强与街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联系,协同做好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工作。 | 4 |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1.1 | |
名称 | 指导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与建档立卡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上级文件 | |
实施机构 | 南营门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
运行流程 | 通知→收件→审核→上传系统→建档立卡 | |
运行要件 | 按政策规定要求提供的要件 | |
责任事项 | 1、指导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2、根据信息采集基础数据、结合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建档立卡工作。 | |
监督方式 | 电话:27121855 电子邮箱:hpqnymtyjrfwz@tj.gov.cn 地址:吉利花园4号楼对面 |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1.2 | ||
名称 | 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与权益保障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上级文件 | ||
实施机构 | 南营门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津市和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运行流程 | 接收→协调→办理→落实→反馈答复 | ||
运行要件 | 按政策规定要求提供的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对于通过现场、来信、来电、网上等方式提出各类服务诉求事项予以登记并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答、转办等处理。 2、做好来信来访解释工作。 3、协调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反馈的退役军人问题,积极推进问题解决。 | ||
监督方式 | 电话:27121855 电子邮箱:hpqnymtyjrfwz@tj.gov.cn 地址:吉利花园4号楼对面 | ||
(走访慰问与帮扶解困)信息表 | ||
序号 | 2.1 | |
名称 | 做好退役军人走访慰问与帮扶解困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上级文件 | |
实施机构 | 南营门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运行流程 | 调研→协调→组织→落实 | |
运行要件 | 按政策规定要求提供的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在各级领导干部与困难退役军人“一对一”包联精准帮扶制度下,开展包联帮扶实施工作。 2、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工作。 | |
监督方式 | 电话:27121855 电子邮箱:hpqnymtyjrfwz@tj.gov.cn 地址:吉利花园4号楼对面 |
(联系区退役军人协会)信息表 | |||
序号 | 3.1 | ||
名称 | 加强与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联系,协同做好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上级文件 | ||
实施机构 | 南营门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天津市和平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 ||
运行流程 | 协调→组织→落实 | ||
运行要件 | 按政策规定要求提供的要件 | ||
责任事项 | 加强与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联系,协同做好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市区各级制定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法规和方针、政策。 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搭建区委区政府联系广大退役军人的桥梁和纽带,办好退役军人之家,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力弘扬退役军人的正能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 ||
监督方式 | 电话:27121855 电子邮箱:hpqnymtyjrfwz@tj.gov.cn 地址:吉利花园4号楼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