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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档案馆职责事项表

发布日期:2019-09-27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收发文、公文起草、调研统计、机关档案


法定依据

“三定”方案—办公室职责


实施机构

区档案馆办公室


职责边界

办公室


运行流程

收发文要求,来文登记—领导呈阅—科室办理—留存归档。文稿起草要求,撰写初稿—领导审查—修改定稿—校对报送—留存归档


运行要件

阅办单、收发文登记、使用公章登记


责任事项

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负责人员编制、人事调整、工资关系、考核奖惩等工作


法定依据

“三定”方案—办公室职责


实施机构

办公室


职责边界

办公室


运行流程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的要求,严格编办、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有序做好本单位编制、工资、考核等事项。


运行要件

干部选拔任用文书卷、《天津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和平区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及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责任事项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工资按标准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机关后勤保障


法定依据

根据上级部门及我单位制定的制度


实施机构

办公室


职责边界

办公室


运行流程

科室列出所需后勤保障清单—制定方案—领导审批—按规定和程序实施


运行要件

后勤保障方案、发票、合同


责任事项

依法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履行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责任。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档案接收


法定依据

《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


实施机构

接收整理科


职责边界

以接收整理科为主,保管利用科再检查


运行流程

各单位将档案整理规范—进行核对—办理交接手续


运行要件

《档案交接文据》、《档案移交清单》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责任事项

负责档案接收进馆前的审核,对进馆档案进行核对,手续完毕,交由保管利用科入库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档案征集


法定依据

《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


实施机构

接收整理科


职责边界

接收整理科,有必要时需借助外界专家力量


运行流程

拟发征集公告—对征集的档案进行鉴定—办理征集手续


运行要件

《档案捐赠证书》、《档案征集清单》


责任事项

对征集进馆档案进行鉴定,手续完毕,交由保管利用科入库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2.3


名称

档案整理、鉴定、统计、编目和向社会开放


法定依据

《和平区档案馆档案接收进馆标准》(试行)


实施机构

接收整理科


职责边界

以接收整理科为主,保管利用科再检查


运行流程

在接收过程中对照接收进馆标准对不合格的档案进行整理、鉴定、统计、编目,并在移交文据中让各单位对档案的开放度进行说明


运行要件

《档案交接文据》《移交清单》及归档文件目录


责任事项

负责接收进馆档案的规范整理、鉴定、编目等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业务建设规范、标准的制定


法定依据

《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


实施机构

保管利用科


职责边界

保管利用科


运行流程

拟文—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根据国家、本市出台的业务规范标准,结合本馆实际制定相关业务标准,发文或内部执行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3.2


名称

保管档案资料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实施机构

保管利用科


职责边界

保管利用科、接收整理科


运行流程

档案资料核对入库—管理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做好实体档案资料的接收入库、上架标识、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3.3


名称

接待查阅,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实施机构

保管利用科


职责边界

保管利用科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运行要件

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


责任事项

做好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接待查询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3.4


名称

档案陈列展览,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法定依据

《天津市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机构

保管利用科


职责边界

保管利用科


运行流程

展览主题确定—材料收集—布展准备—开展管理


运行要件

观展人员介绍信或身份证


责任事项

负责本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展览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制定电子文件中心工作计划和工作标准


法定依据

和平区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接收管理制度


实施机构

和平区档案馆信息化科


职责边界

和平区档案馆信息化科


运行流程

和平区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接收管理制度


运行要件

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

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责任事项

接收电子文件或电子档案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4.2


名称

档案数字化的管理指导、处理


法定依据

和平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扫描管理制度


实施机构

和平区档案馆信息化科


职责边界

和平区档案馆信息化科


运行流程

和平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扫描管理制度


运行要件

进行此项工作的非档案馆工作人员,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书》


责任事项

对实体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4.3


名称

电子档案管理及档案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


法定依据

和平区档案馆电子文件中心操作管理制度


实施机构

和平区档案馆信息化科


职责边界

和平区档案馆信息化科


运行流程

和平区档案馆电子文件中心操作管理制度

和平区档案馆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确保本馆电子档案信息数据的安全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编写有关编研材料、参考资料、专题史料、年鉴


法定依据

编研科的工作职责、区地方志下发的全区各单位报送本单位的年鉴通知


实施机构

档案编研科


职责边界

档案编研科、办公室


运行流程

拟写初稿、修改定稿、领导签字、报送区地方志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责任到人、按计划具体落实、定期检查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5.2


名称

辖区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编研工作


法定依据

津党发[201913

天津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

档案编研工作的意见


实施机构

档案编研科


职责边界

档案编研科


运行流程

研究编研科题、召开研讨会制定方案分工、起草初稿、修改定稿、交出版社出版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责任到人、按计划具体落实、定期检查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6.1

名称

组织编纂出版地方志及地方综合年鉴工作

法定依据

《地方志工作条例》《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三定方案)主要职责第一条内容:组织编纂出版地方志及地方综合年鉴工作

实施机构

地方志编修科

职责边界

地方志编修科

运行流程

审核编纂志稿—分管主任审核把关—区志复审—区志终审—分管区领导审阅批示—主要区领导审阅批示—提交出版社审核—行政区划图送审—运行政府采购(出版印刷)流程—完成公开出版

审核编纂年鉴稿—分管主任审核把关—分管区领导审阅批示—主要区领导审阅批示—提交出版社审核—行政区划图送审—运行政府采购(出版印刷)流程—完成公开出版

运行要件

各单位上报稿件

责任事项

事前认真审核稿件,事中做好复审及终审,事后根据领导批示修订,印刷出版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6.2

名称

对区属及驻区单位地方志、地方年鉴工作的推动指导和各单位送审稿的审核工作

法定依据

《地方志工作条例》《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三定方案)主要职责第二条内容:负责对区属及驻区单位地方志、地方年鉴工作的推动指导和各单位送审稿的审核工作

实施机构

地方志编修科

职责边界

地方志编修科

运行流程

推动年鉴工作—征集初稿—指导初稿编写—审核稿件—指导修改稿件—形成定稿

运行要件

各单位上报稿件

责任事项

事前推动工作、征集稿件,事中指导审核,事后定稿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6.3

名称

地方志续修出版工作

法定依据

《地方志工作条例》《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三定方案)主要职责第三条内容:做好地方志续修出版工作

实施机构

地方志编修科

职责边界

地方志编修科

运行流程

审核编纂志稿—分管主任审核把关—区志复审—区志终审—分管区领导审阅批示—主要区领导审阅批示—提交出版社审核—行政区划图送审—运行政府采购(出版印刷)流程—完成公开出版

运行要件

各单位上报稿件

责任事项

事前认真审核稿件,事中做好复审及终审,事后根据领导批示修订,印刷出版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6.4

名称

开展地方志宣传工作、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法定依据

《地方志工作条例》《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三定方案)主要职责第四条内容:开展地方志宣传工作、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实施机构

地方志编修科

职责边界

地方志编修科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旧志的资料、购买文献资料

责任事项

事前认真审核稿件,事中做好复审及终审,事后根据领导批示修订,印刷出版或保存成文献

监督方式

电话:27112689邮箱:27112689@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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