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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办职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日期:2020-10-29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及时传达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方针和部署,以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运行流程

拟定方案—逐级审批—组织落实

运行要件

工作方案

责任事项

拟定方案和组织落实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以及重大问题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一般情况下,由区委巡察办进行报告;特殊及紧急情况下,巡察组可以直接进行报告

运行流程

确定汇报事项—工作汇报—组织落实

运行要件

情况报告

责任事项

汇报主体及时按程序汇报相关事项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组织筹备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起草相关文件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区委巡察办负责拟定会议议程、起草会议文件及会务工作,区委巡察组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

运行流程

制定会议方案-报请批示-下发会议通知-具体实施

运行要件

会议材料

责任事项

拟定会议议程、制发会议通知,做好会务工作、会议记录纪要等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研究提出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和任务安排的建议,统筹推进区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运行流程

拟定方案—逐级审核—组织落实

运行要件

领导审核签批

责任事项

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每轮巡察工作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负责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办牵头,巡察组配合

运行流程

召开工作例会、内勤会议—汇总需求、提出要求—组织落实

运行要件

内部管理制度

责任事项

内部管理及服务保障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2.3

名称

审核区委巡察组报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类报告材料;对区委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办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运行流程

巡察组上报材料-巡察办审核把关-逐级审

运行要件

各类报告材料和移交材料

责任事项

材料上报、审核把关、逐级签批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2.4

名称

协调纪检监察、审计、政法等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办牵头协调,巡察组对接

运行流程

拟定方案—印发通知—进行对接

运行要件

工作方案

责任事项

拟定方案、逐级审批、组织落实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项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

职责边界

运行流程

拟定方案—逐级审批—组织落实

运行要件

工作方案

责任事项

拟定方案、逐级审批、组织落实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3.2

名称

审核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办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运行流程

巡察组上报材料-巡察办审核把关-逐级审批

运行要件

各类报告材料和移交材料

责任事项

材料上报、审核把关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3.3

名称

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组对整改报告进行初审,巡察办审核把关

运行流程

巡察组初审-巡察办审核把关-逐级审批

运行要件

整改报告

责任事项

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巡察组对整改报告进行初审,巡察办审核把关

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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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3.4

名称

承担巡察反馈和整改公开工作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办制定反馈方案、编纂公开信息,巡察组进行反馈

运行流程

拟定方案—逐级审批—组织落实

运行要件

反馈方案、反馈报告

责任事项

拟定方案、逐级审批、组织落实

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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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4.1

名称

会同有关部门选配区委巡察组和区委巡察办干部,协助建立市、区两级巡察人才库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

职责边界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审核把关—逐级审批

运行要件

方案、推荐表

责任事项

制定方案、推荐干部、审查、逐级审批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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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4.2

名称

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办牵头,巡察组配合

运行流程

按照方案,做好有关具体工作

运行要件

培训方案、考核表等文件

责任事项

配合做好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探索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

职责边界

运行流程

草拟制度文件—逐级审批—印发文件

运行要件

制度文件、逐级审批

责任事项

草拟制度文件、逐级审批、印发文件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5.2

名称

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中共天津和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党办〔2019〕17号)

实施机构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职责边界

巡察办牵头,巡察组配合

运行流程

拟定方案—逐级审批—组织落实

运行要件

工作方案

责任事项

拟定方案、逐级审批、组织落实

监督方式

27160063   hpqwxcb@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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