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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3    发布者:和平区政务服务办


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9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务服务办严格按照“世界标准、国际通行”和“营商环境的指标就是改革创新的目标”,全力推进全区“一制三化”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一制三化”工作实现新突破

1.全面实施审批标准化。严格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按照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结时限等60个统一要素逐事项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实现“一套标准办审批”,形成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2.全面推行承诺制审批。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资质资格领域,要实现全事项、全要件、全流程、全覆盖承诺审批,制定了统一的承诺书模板、承诺标准和需要做出承诺的条款,做到“跑一个窗口、填一件材料、签一份承诺”即可办结,让企业、群众“只跑一次”就能办成事、办好事。

3.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制定了“和平区建设项目立项规范”,规范审批流程;深化“承诺制”,以函代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已为凯悦饭店装修项目和现代城11中地块项目开具前期工作函。积极协调市发改委摸索调整概算的流程与要点,为区妇产医院和中医医院完成调概工作;全力保障并联率,目前全区所有项目全部实行并联进件,达到市里要求。

4.扎实推进智能化服务。一是搭建“一网通办”平台。在区、街两级政务中心铺设了电子政务外网,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具备网上办理的技术要求。二是建立自助服务体系。开设了2个政务服务“无人超市”及8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打造“不见面”审批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智能化、便利化服务。坐落在我办的“无人超市”放置了四台机器,将可以办理的57个事项目录进行公示,并安排专人进行指导。

5.企业开办成本持续降低。一是坚持完善“中介领办”。区政府每年投入120万元财政资金整体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为企业免费提供涵盖“名称核准、改制、备案”等16类业务在内的帮办服务,大大方便了企业,于2007年荣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创新奖”。截至目前,共帮助企业办理设立1218件、变更5002件,真正成为了“政府服务的帮手、企业办事的助手、提高效率的推手”。二是免费发放企业印章。为2019年度注册地在和平区的所有新开办企业,提供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共四枚印章的免费刻制服务,着力为企业群众“降成本”,确保和平区所有新开办企业全部享受政策红利。截至目前,共为1500多家企业刻制印章6000多枚、总计为企业节省30多万元。三是免费寄送企业证照。以政府买单的形式与中国邮政速递公司(EMS)进行合作,实现申请材料、证照、文书通过EMS送达,截至年底将为3000余家企业群众实现免费邮寄工作,实现企业开办“不花钱”、“零跑动”。四是企业开办全程提速。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企业设立登记控制在0.5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税票申领、社保登记和银行开户同步办理时间控制在0.5个工作日内。主动协调将税务登记、普通发票以及十万元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等19项业务从税务大厅迁移到区政务大厅办理;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在区政务大厅安装全市第一台自助开户机,帮助企业当场完成开户业务。

6.全力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市级层面的沟通,以市政务服务办“百日会战”活动为抓手,自上而下推进数据整合共享。从群众和企业的需求出发,打通信息孤岛,逐步消除同级部门、上下级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形成信息共享“一张网”。同时做到对街道及政务服务事项重点单位对政务一网通系统使用、事后监管等现场指导培训工作。

7.加快构建“一站式”政务体系。整合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人员向“一门”集中,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在和平区构建“1+6+65”政务服务体系。“1”是“区级政务服务中心”,除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外,还可办理与企业发展、民计民生息息相关的随迁子女入学、居住登记申报等5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6”是“街级政务服务中心”,由各街道办事大厅构成,可办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登记证等56项公共服务事项。“64”是“社区服务站”,将政务服务事项向全部64个社区进行延伸,切实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8.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开展24小时自助服务,充分利用发票申领自助机、综合办税自助机、无人审批机、公积金自助办理机打造“不见面”审批模式。积极推进无人服务进楼宇、进银行,不断扩大无人审批的服务范围。二是严格落实《天津市政务工作人员守则“二十条”》,提前15分钟到岗,严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全面实施“5+X”工作日模式,打造7×24小时“不打烊”全天候预约审批服务。三是延伸服务“最后一公里”,对区内重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的精准服务。四是逐步推行“场景式”审批。围绕“办成一件事”梳理各环节流程清单,为企业、群众高频办理的事项超前提供引导式服务,力求实现“一次进件、一次办结”。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水平

1.做好天津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工作安排,5月初开始组织召开涉及31个部门的部署会,汇总报送了397家企业样本;组织31个部门,在政务办开展为期3天部门集中填报工作,做好各部门填报中问题与市营商环境办和第三方沟通工作。完成全区“政务服务”指标的填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企业填写问卷工作,并指导“政务服务”指标的20家企业进行填报问卷;汇总报送10个部门53个案例、31个部门的营商环境总结工作。

2.做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为做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四次国家营商环境专题部署会,涉及全区18个部门,汇总报送了1706家企业全样本;协调18个部门,针对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的300多家企业,进行全覆盖联系,并指导抽中企业问卷填报工作。

3.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和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方案对照《条例》73条内容,逐项对表天津市营商环境评价20个一级指标、92个二级指标,内容包括五大方面40项具体措施,涉及全区38个单位和部门,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咬住指标任务,督促推动落实,全力推进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4.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制定了《和平区开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方案》,印制了1800张宣传海报、1000份宣传折页、1000册条例单行本,及时安排部署,强化政治站位,全区各单位都行动起来,将条例落到实处。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医院卫生站、商场、银行、大厅、学校等400多家单位进行全覆盖式宣传,做到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全覆盖。通过张贴海报、举办集中宣传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宣传、利用新媒体、区属媒体扩大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5.聚焦整改落实,开展执法自查。按照市人大《关于开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津人办发〔2019〕40号),组织我区30多个部门认真对照《通知》各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区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就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执法检查。组织全区各有关部门成立自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条例”进行自查。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与企业对接,上门征求意见,认真听取意见查找不足,逐一整改落实,为企业提供优质、及时的精准化、精细化服务。6.开展明查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和平区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由人大、政协、工商联等部门推荐,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作为营商环境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对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由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牵头,区人大参加,开展实地检查、调研座谈等形式,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监督员或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力行力改,整改落实到位。

三)继续开展好“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

落实区级领导“走进民企服务民企”活动,与相关区领导到8家民企走访,实际解决问题2件。按照“双万双服促发展”第一次推动会的要求,对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详细记录企业家服务工作。完成18家包联的企业每季度走访工作,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0多件,同时积极解决流转到本局的企业问题,跟踪进展反馈,企业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按时完成新增2家单位企业平台注册工作。落实督查整改,更新一家企业平台联系人。向区发改委报送我办双万双服工作案例一个。

(四)继续做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保障

自2018年5月16日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统一设置人才落户服务区,举全办之力持续做好大厅秩序维护、硬件设备保障和服务保障,通过人员保障、资金保障提供周到细致服务,2019年截至目前共受理接待落户和咨询人员11403人,已发放准迁证3730人,已办理落户手续3841人。

(五)多措并举完善大厅便民服务

一是为企业群众进行引导咨询服务。在1-2层设立前台和帮办导办台,负责管理大厅纪律、解答企业咨询以及协调处理大厅内一切事务,同时主动为办事群众进行引导。

二是完善便民设施。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我办致力于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做起,用心用情为企业和群众做好服务。在前台设置了志愿服务站,备有急救药箱、共享充电宝以及老花镜等物品,同时配备了复印机及打印机,免费为企业群众提供复印打印服务,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最大程度上提供便利。在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区,放置了充电桩、一次性雨衣及雨伞、图书阅览以及电子血压计,满足群众需求。2019年,区政务服务办共办结审批接件3137件,其中网上办理1780件,窗口办理1357件,新设立企业2910家、投资总额172亿元。

(六)围绕重点工作,加强法治建设

1.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天津市、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培训等法律培训,其中在全区、街道社区等开展营商环境条例专场培训三次。完成法院旁听等工作,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学法用法培训4次,中心组学法4次。

2.聘请我办法律顾问,联系法律顾问进行合同审查并备案登记,共14次。协调律师对我办审批案卷进行法律审核,依法对审批进行监督。

3.学法用法工作。根据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全局人员通过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进行在线学习。全体人员100%完成学习和考试。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成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主动公开工作,各科及中心做好“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结果系统办结主动公开,配合各业务科将行政许可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6件。

二、2020年工作计划

是继续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按照市里要求,将“一制三化”改革继续吃透精神、研究差距,继续落实“五减四办”、取消各类无谓证明,实现全事项、全要件、全流程、全覆盖承诺审批,全面推行一套标准办审批。下一步将在商场、超市等地建立“无人审批”自助服务区,方便企业、群众随时随地办理事项。逐步推行“场景式”审批。围绕“办成一件事”梳理各环节流程清单,为企业、群众高频办理的事项超前提供引导式服务,力求实现“一次进件、一路通畅、一次办结”,让政务服务更加平易近人。

二是全力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再上水平。结合新颁布的《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件精神,继续组织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问题。

三是全力推动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优化。坚决贯彻《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8〕22号)要求,以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证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为总目标,全面落实“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为主体的“五个一”工作体系,投资项目建设领域实现全事项、全要件、全流程承诺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四是全力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彻底解决和扭转区、街道、社区各类办事大厅分散的服务模式,继续推进“1+6+65”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各部门内部资源整合,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服务的事项都要做到“只进一扇门”。强化政务信息跨区共享、事项办理联动协同,利用数据信息互联推送让企业、群众实现“进一家门、办各区事”。进一步梳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也要向许可事项一样,实行综合受理,一窗办结。进行大厅硬件改造,加强人员素质培训,按照天津市统一规划,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五是继续落实为企业降成本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好企业设立登记1天办结、刻制印章时间不超过0.5天、申领发票时间不超0.5天,企业开办2天办结的指标,继续做好2020年中介帮办领办服务、新设立企业免费刻章、办事免费EMS邮寄等工作。

六是全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落实。一是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加大力度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三是督促业务审批科室做好行政许可依法审批工作;四是加强管理,提升科室依法依规服务水平。

七是全力推动服务质量再提升。加强窗口服务作风建设,加强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使认真落实《天津市政务服务人员守则》,做到“微笑服务、高效办事、不说不行、只跑一次”,为营造国际化、法制化、规范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懈奋斗。


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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