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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发布者:和平区金融工作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和平区金融工作局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金融营商环境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和平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做到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区金融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努力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但标准还不够高,主要是发布信息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金融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注重时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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