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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金融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有关工作的重要提示

发布日期:2022-06-28    发布者:和平区金融局

各驻区金融机构:

为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重点防控要求提示如下:

一、落实“四方责任”

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是指属地责任(和平区辖区)、部门责任(金融行业)、单位责任(包括活动主办方、员工所在单位)和个人责任。避免出现因未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而导致的疫情事故发生。

二、保障各项金融服务畅通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在疫情期间,各机构应及时调配整合各项资源要素,除营业场所按时营业外,保障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正常运营,充分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金融服务需求,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不间断。

三、做好疫情防控融资需求服务保障

主动跟进疫情防控融资需求,统筹调度信贷资源,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取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线上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特别是与疫情防控及物资保障相关的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支持力度,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好保障。

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核酸筛查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防控要求,深入细致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要避免组织聚集性活动,积极组织好员工配合属地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流调排查、来津返津人员备案等各项工作,筑牢机构和员工的疫情防控防线。

五、做好员工和办公场所防控管理

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整体要求,加强营业场所、服务设施、金融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强化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和设备,做好一线临柜人员和办理业务群众的防控措施。重点做好每家机构(含独立营业场所)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营业场所要设隔离室,定时消杀,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做到每日登记。营业场所员工必须戴口罩等。

六、严格落实“三件套”工作

扫亮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是目前最基本的疫情防控举措。各机构营业场所一定落实“三件套”,各机构要严格落实任何进入人员包括客户和工作人员必须扫亮场所码、测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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