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6日23时37分左右,一辆货车停靠在博联大厦外卫津路上进行卸货,此期间该货车驾驶员从其站立的挂车车斗平面摔落到地面上死亡。经我局调查,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认定该起事故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的规定,经严格审核,该事故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经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2022年8月10日,我局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在和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我局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
我局已完成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备案相关手续,经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同意,现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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