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发布者:cdnh-outsource

和平区人民政府:

区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强化责任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按照局主要负责同志的安排,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梳理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0年度,区应急局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企业211家,检查384家次,发现隐患374项,整改隐患374项,共处理行政处罚26起,处罚金额50万元;事故处罚2起,处罚金额26.9万元,共计处罚76.9万元。

(二)行政执法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

1.加强思想引领,强化组织领导

区应急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重要指导,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党组书记、局长主动履行行政执法工作内容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2.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我局执法人员专业素质

为有效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区应急局注重加强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提升。除参加市应急局应急管理大讲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等统一学习外,局法制科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全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温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旨在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一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知识保障。

3.落实三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

区应急管理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始终全面落实《和平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平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和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执法人员工作守则》《依法行政“八要求”》等制度要求,做到行政执法文书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执法内容详实、法条使用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各项要素齐备且填写规范,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文字、音像记录分档保存,已建立并完善了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对于各项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严格执行2人以上开展行政执法的规定,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详实的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在局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按照规定在和平政务网上进行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

4.执法科技化,提升工作效率

局行政执法人员使用“互联网+”的执法模式,使用执法终端系统进行执法,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杜绝好人主义。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对移动执法终端系统、新版执法手册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交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5.配合司法系统,强化行政与司法相衔接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配合区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和规定,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2020年以来,共出庭应诉2次,均胜诉。

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严格按照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印发的《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涉嫌刑事犯罪行为作出及时准确移交。2020年以来,无此类案件发生。

6.结合疫情防控,开展“说理式执法”

区应急局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工作模式,开展说理式执法,按照市应急局工作要求,针对工贸类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在检查中,首次被发现、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和能立即整改的7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容错机制,免于接受行政处罚罚款,通过责令限期整改、批评教育等措施,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队伍素质还需加强

区应急局持续关注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局内宣讲培训、网络课程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规的培训力度还比较薄弱。

(二)立案案由较为单一

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辖区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后,区应急局一方面严格遵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考虑企业复工复产存在困难,以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为出发点,按照市应急局的工作要求,区应急局针对工贸类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中,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后果等7类违法违规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仅针对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导致立案案由较为单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

下一步,区应急局将扩大局法制培训的覆盖面,不仅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培训课时,《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也将纳入区应急局法制培训内容中,在局内工作人员中普及常用法律知识,打造懂法用法的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

(二)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行政执法

在辖区内商户复工复产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区应急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开展多方面检查,针对商户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通过检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查自改的自觉性,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2021年1月13日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