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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2-03-22    发布者:和平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统战等日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安全保卫、保密、工会、共青团、妇女、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拟订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等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公众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拟订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规章制度、规划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评估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

    (三)法制科。承担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等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落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开展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宣教工作。负责组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局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年度执法计划,监督指导本系统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执法着装规范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管理科。拟订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计划。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区级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应急管理装备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类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及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六)综合防治科。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等防治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拟订消防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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