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治责任,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部队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关于批转市退役军人局市人社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拟定的天津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0〕4号),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了《 和平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就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1年1月2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传真):022-23451310
电子邮箱:hpqtyjrsyb@tj.gov.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77号 邮政编码:300041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