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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时汇总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主动公开基础信息、制发文件社会救助政策及资金发放、慈善捐赠、公益金使用、养老服务、工作报告共计31依法依规进行各类政府采购工作共计6项目,采购总金额268.55万元按照要求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各项操作,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实现采购信息公开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对群众的诉求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及时解决,按时办结,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影响不断扩大,效果日趋呈现。2020,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26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68.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尽可能全面的收集、整理、上报公开百姓关注的热点资讯让资金发放透明化,各项民政工作能够及时、准确的群众公开

二是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根据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跟上时代变化。

三是对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意识严守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确保每条信息都能及时准确的公开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我们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突出扶贫脱贫、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方面的信息公开;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三是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突出公开重点、热点,使信息公开更加深入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区民政局           

202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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