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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民政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行政执法观念,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打造行政执法队伍,有力推进民政工作的依法开展、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现就2022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实结合,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组织领导

1.高标准站位,绷紧“责任链条”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成立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等相关内容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2.抓好教育培训,夯实“业务能力”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分别开展法治讲座,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和水平;全体干部按时完成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学习时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各业务科室以集中培训的方式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3.加强制度建设,把正“方向坐标”及时制定完善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有效规范民政执法工作程序,保障民政执法职责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民政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1. 严字当头,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1.开展联合专项检查,促进殡葬领域文明经营。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区民政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范围内从事殡葬用品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15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及殡葬用品经营户10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全区所有殡葬用品经营单位开展细致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重点围绕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无照经营以及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督促经营者文明经商,树立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2.加大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强化后续监管力度。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意见》,通过线上核查监管、线下随机实地抽查监管和定期社会救助对象数据比对等多种手段,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审核确认工作规范、高效。二是以市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为抓手,研究制定了和平区社会救助绩效考评指标并纳入区内街道绩效考评,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

3.加强动态管理,杜绝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行为。一是坚持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定期报告制度。区分不同家庭的困难情况,坚持季度报告、半年报告、年度报告制度,对自身具备劳动能力、收入来源不固定的单亲离异等家庭,坚持每月向街道办事处报告收入财产等情况。二是坚持年度复审制度将收入、财产、住房、升学、家庭人口等情况纳入年度复审范围,采取个人提供材料与联网收入核对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变化的家庭落实动态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变更、及时撤保。对于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格追缴,严肃追责问责。

4.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年检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224月组织区属社会组织线上召开“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部署会”并对应按照规定参加2021年度年检社会组织209家中183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二是开展社会组织执法监察。20227月,向业务主管单位发送了《关于核查各区属社会组织未按时参加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函》,请各业务主管单位依法核查相关情况,在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共同推进下,12家社会组织补办了2021年度年检手续。及时梳理未按照规定参加2021年度年检的26家社会组织名单,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15家社会组织拒不接受年度检查,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5.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社会服务机构有序发展。一是按照《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函》的文件要求,和平区民政局对全区156家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对照检查,并对 5家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了现场抽查。二是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社会团体规范化治理专项检查、“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力地积极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治理期间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等案件

6.开展宣传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利用自媒体宣传平台,将各项社会组织政策法规、业务活动信息从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增强了社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地推动社会公益,社会工作继续向前发展。推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与社会组织签订自律承诺书183份,引导社会组织加大诚信自律和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服务承诺,提升社会公信力。加强跨部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全面加强社会监督,着力打造“诚信受褒扬、失信受惩戒”的良好环境,推动社会组织以诚信自律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7.严实结合,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监管。2022年开展养老机构行政执法检查42余次,参与检查人员共计187人次,全面加强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违规经营情况的监管。一是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工作持续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打击养老机构是否存在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12345、信访平台监督管理作用,对养老机构人员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进行监督,督促机构立即整改,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二是结合实际业务工作,建立联合督导检查机制,联合各执法部门,在各机构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台账、询问人员,综合检查了消防、食品、燃气、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养老机构负责人,并出具了整改责任书限时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养老机构行政执法督查工作重点,督促养老机构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多次开展复核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的力度不大、受众范围不广,平时大家忙于业务,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关注比较少,崇尚法治的氛围不浓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的意识存在对民政法律法规及相关执法程序不精通,新法适用不够灵活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但执法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与日益繁重的行政执法任务不相适应。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好中央决策和市、区部署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为和平区行政执法工作贡献力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加强教育培训,拓宽普法渠道及内容。

(二)加强普法教育提升业务执法水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加大执法对象普法力度;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

(三)强化人员培训,推动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全体干部必修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法制培训力度,建设强有力的执法队伍。



和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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