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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投促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投资促进服务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投促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和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年来,区投促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基本信息、领导信息、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栏目内容,共计11余条。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按照政务网站统一标准对网站栏目布局、页面格式等进行重新设置调整。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200余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2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区投促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发布信息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投促办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上一年度无未审结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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