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和平区科技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和平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加大力度推进区科技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平区科技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4件,公开信息如下:
1. 关于印发《和平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制度(试行)》通知
2. 关于公示推荐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公示期满已撤销)
3. 2019年第一批和平区拟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公示期满已撤销)
4. 关于征集2017年度科技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公示期满已撤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局内部分工作人员对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实施步骤,从公开程序上把好制度落实关。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把好重点,协同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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