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及直属事业单位:
《和平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制度(试行)》已经2019年8月1日第26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和平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制度(试行)
2019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和平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区委、区政府、市级主管部门和区科技局党组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政令畅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及水平,形成有效工作闭环管理,经过第26次党组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范围
本制度督查范围仅限于重大及全局性事项及其分管领导、科(直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承办人。
各科(直属单位)日常工作的督查督办不在本制度规定之内,仍按分管局领导、科(直属单位)负责人、工作承办人逐级督查督办,分管局领导承担主要督查责任。
二、督查内容
(一)区委、区政府批转由本局牵头落实的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及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和区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决定的重要事项、重要任务、工作目标和局主要领导批示列入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以及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企业、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化解情况。
(六)本局承担的市区绩效指标、政务目标等指标性工作进展情况。
(七)其他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事项。
三、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局党组书记为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综合工作科是督查工作组织管理部门,建立以综合工作科为主、其他科室(直属单位)为辅的督查工作机制。
(二)综合工作科分别明确任务立项岗位和督查工作岗位,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重点工作的督查工作。督查工作岗位人员向党组书记负责,及时开展督查并报告工作。
1.任务立项岗位职责:负责梳理汇总立项督查工作任务,形成《区科技局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立项清单》,经行政负责人审核后,报党组书记签批同意,及时分办并做好备案登记。有新的督查工作任务后,及时完成立项、报批、分办。
2.督查工作岗位职责:原则由纪检干部担任,定期(根据督查事项内在周期要求按每月、每周、每日等)进行督查督办、报告进展情况和结果、通报办结情况、建立保管督查档案。
(三)职能科室(直属单位)是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职责部门,其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具体工作任务人员为具体承办人,分管局领导为分管责任人。
四、工作流程
(一)立项。经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立项清单,经党组书记签批。党组会议确定的督办工作事项由党组秘书梳理汇总给任务立项岗位人员。
(二)分办。将《区科技局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立项清单》及时分送相关局领导、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督查工作岗位人员。对涉及多个科室(直属单位)的综合性督查事项,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
(三)承办。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组织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可进行科室(直属单位)内部交办,明确具体承办人和办理要求。如遇特殊情况,立项工作任务需要延期、调整的,由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局党组书记审核同意。
(四)督办。分管局领导和督查工作岗位人员对督查立项工作按照任务周期,开展不间断跟踪督查,督促了解完成情况,及时提醒催办。相关情况及时向党组书记报告。
(五)销号。立项重点工作完成后,由责任科室(直属单位)报分管领导签批后,向任务立项岗位人员登记销号,并告知督查工作岗位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科室(直属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督办工作,主动接受督查并及时报告督查事项进展情况。
(二)督查工作岗位人员每月填写《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反馈表》,每季度编写《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内部通报》,对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简要总结,经分管局领导、党组书记签批同意,在局长办公会或工作例会上通报。
(三)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纳入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并做为评优、职务调整、绩效等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对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相关责任人,第一次由其直接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第二次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第三次由党组书记进行谈话诫勉。对造成重大失误和重大影响的相关责任人,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或做出处理决定。
六、附则
本制度党组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或试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党组会研究修改完善。
附件:1.《区科技局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立项清单》
2.《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反馈表》
3.《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内部通报》
和平区科技局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立项清单
序号 |
督查立项情况 |
承办完成情况 | |||||||
任务事项 |
部署单位 |
立项批准 |
立项时间 |
完成时限 |
承办科室 |
承办人员 |
分管领导 |
销号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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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批准领导: 任务立项人:
任务情况 |
承办情况 | |||||||
任务序号 |
任务事项 |
完成时限 |
承办科室 |
承办人员 |
分管领导 |
进展情况 |
是否 销号 |
通报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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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反馈表
反馈时间:年 月 日 督查反馈人:
和平区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内部通报
通报时间:年 月 日 通报批准领导:
任务序号 |
任务事项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员 |
分管领导 |
通报内容 |
结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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