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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发布者:和平区教育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和平区教育局全面落实《2022年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教育系统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

主动公开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及时公开2022年和平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和平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平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

及时公开上学转学相关信息

针对百姓关心的上学和转学问题,主动公开《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2年公办小学学位的通知》2022年和平区公办小学申请转学登记通知》2022年小学毕业生办理回和平区升学登记的通知》《和平区2021-2022学年度春季学期初中转学工作通知》《和平区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初中转学通知》《2023年和平区户籍外省市学籍考生回津中考报名须知》《和平区教育局关于2021级具有本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平区教育局关于2022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等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主动公示招聘、评级等相关信息

2022年和平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相关招聘公告。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津教委〔201632号)文件精神,2022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予以公示。

依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津教规范〔201910号)文件精神,2022年和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四)及时公示相关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2021年和平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1年和平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2021-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2022年和平区教育系统校外配餐企业中标名录》《天津市和平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2017-2022年)》等相关工作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布我区有关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2年以来,依法合规完成涵盖培训机构退费、办学许可证查询、子女入等内容的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会同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答复内容,规范使用天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文书进行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标对表,我局在办学条件、学生资助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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