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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发布者:和平区教育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和平区教育局全面落实《2021年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教育系统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

主动公开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及时公开2021年和平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2021年和平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

及时公开上学转学相关信息

针对百姓关心的上学和转学问题,主动公开《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 2021年公办小学学位的通知》《关于2021年小学毕业生办理回和平区升学登记的通知》《和平区2020-2021年春季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通知》《2022年和平区户籍外省市学籍考生回津中考报名须知》等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及时发布政策调整信息

根据天津市高考政策的调整,主动公开《和平区教育局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2019级、2020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通知》。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预见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公示《天津市和平区小学就学和初中入学政策调整办法》。

主动公示招聘、评级等相关信息

2021年和平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相关招聘公告。

依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津教规范〔201910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和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规范办学机构行为

为了加强对和平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制定《和平区校外培训机构十六条禁令》,并通过政务公开网进行宣传,分八批次公示和平区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托管账户信息,并及时对和平区未签署预收费托管协议机构和已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1年以来,依法合规完成涵盖培训机构退费、学位信息查询、随迁子女入学、学区片划分等内容的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会同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答复内容,规范使用天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文书进行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标对表,我局在学生和教职工情况、办学条件、教师培训、新生录取名单等方面信息公开不足。因政务公开系统升级,相关人员在2021年答复依申请公开件时,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答复工作相关流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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