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天津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面向社会开展教育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 2022年对天津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 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
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及流程
1.用手机微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
2.进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
3.问卷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学生、社会人士),
选择对应问卷类型,并开始填答。
4.问卷填答人提交问卷后,信息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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