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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合作交流办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发布者:和平区合作交流办

一、总体情况

我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等方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和平区合作交流办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如下:

1、区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财政决算及2021年预算信息;

2、区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3、区合作交流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本级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或安排情况信息、本级政府东西部协作项目实施情况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内容全面性、及时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22年,我办将重点从日常具体工作入手,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每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准确对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定期充实政务公开平台相关内容和专栏,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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