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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医疗票据工本费收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6    发布者:区财政局
单位名称: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1 (医疗)票据工本费 天津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2019版) 0.063元/份 津财综【2023】41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 
天津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2019版) 0.063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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