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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和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属社会组织:

为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津民发〔201250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191231日前在和平区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者获得评估等级超过5年,符合《评估办法》参评条件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

2.202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3.2020年度和2021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

4.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6.其他不符合评估1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对参评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团体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

三、评估机构

区民政局组织成立和平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并负责对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评估标准的制定。

和平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评估、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和平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社会组织自评阶段。参评单位依据《评估办法》相关要求,并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进行自评。请参评单位于20221216日前填写《和平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报送至和平区民政局。根据相应评估指标,202212月底前将真实、详尽的评估材料报送至和平区民政局,同时准备好评估小组实地考察需要查阅的相关资料。

(二)评估小组综合评价阶段。20231月初和平区民政局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初评意见。

(三)评估委员会审核阶段。实地考察和初评工作完成后,和平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做出终评结论,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如有社会组织对评估等级有异议,可向评估复核委员会提出申请。和平区民政局下发确认评估等级决定文件,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五、评估材料

各类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评估材料目录和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1-16。社会组织应根据本社会组织类型使用相应评估指标,并对照指标准备评估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内部治理、增强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各业务主管单位、各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建领导机关要将评估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登记管理机关和评估机构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社会组织要按照评估工作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按期报送评估材料,并按照要求积极配合评估专家组的现场评估工作。


附件:1.和平区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申请表

2.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3.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目录

4.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

5.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

1-5适用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6.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申报书

7.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8.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9.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

10.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

6-10适用公益类社会团体】

11.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评估申报书

12.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13.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评估所需材料目录

14.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

15.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

11-15适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

16.评估材料装订要求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22129

(联系人:杨倩倩、刘玉芳;联系电话:022-23451311022-23451180 邮箱:hpqmzjstb@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社会服务机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

评估申报书

本)



社会服务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和平区民政局


一、按评估申报书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书填写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评估申报书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应用A4纸装订后,与评估申报书一同报送。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

编码


网站地址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


联系电话


我单位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250号)和《和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此次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月 日

附件2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评估指标


本评估指标由4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24项三级指标组成,总分1000分。

一、基础条件(170分)

(一)法人资格(70分)

1.法定代表人(15分)

产生程序

2.活动资金(10分)

★年末净资产

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3.名称牌匾(10分)

悬挂证书和牌匾

4.办公条件(35分)

办公用房

办公自动化

办公设备及业务器械

(二)章程(30分)

5.章程制定符合程序(30分)

表决程序

章程核准(备案)

(三)登记和备案(30分)

6.变更登记和备案(30分)

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印章、银行账户等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四)年度年报检查(40分)

7.年度年报检查(40分)

★近两年年度检查年报情况

二、内部治理(370分)

(五)党组织(100分)

8.党组织建立情况(10分)

★党组织建立情况

9.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30分)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

10.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60分)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

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报告(总结)

“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宣传党建,选树典型

(六)发展规划(30分)

11.长期规划(10分)

有单位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

12.年度计划(20分)

工作计划和总结

(七)组织机构(35分)

13.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35分)

理事会的召开次数

理事按章程规定产生且理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

监事机构

(八)人力资源(65分)

14.人力资源管理(65分)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文化程度

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和管理制度

建立奖惩制度并有效实施

业务培训

薪酬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行政负责人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述职情况

(九)财务状况(105分)

15.财务状况和资产管理(105分)

会计人员配备

查看兼职会计与该单位有关联或者有资质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人员是本单位专职人员

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会计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的技术职称

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的设置

账簿登记(封面、年度结转、合计、累计等)

账务处理

财务处理电算化

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

制定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税务登记

票据使用

年报、换届时进行了财务审计

财务各项支出审批符合规定

近两个年度收入增长情况

年度财务报告

(十)档案和证章(35分)

16.档案和证章管理(35分)

档案、证章管理制度

档案、证章的管理

★证书的使用

三、工作绩效(400分)

(十一)业务活动(145分)

17.开展业务活动(145分)

业务项目计划

业务项目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落实情况

业务项目总结材料

承接政府委托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

有与业务相关研究成果

业务项目的地位和影响

参加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活动(包括培训、咨询服务、各类会议、调研活动)

(十二)诚信建设活动(255分)

18.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255分)

公益性活动计划

公益性活动

社会公益活动的支出

参与精准扶贫活动人次

接受捐赠、资助

承诺服务制度

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建议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方式

四、社会评价(60分)

(十三)内部评价(25分)

19.理事、监事评价(15分)

对单位财务管理、创新能力、班子履职、民主决策和提供服务能力的评价

20.工作人员评价(10分)

对单位财务管理、创新能力、班子履职、民主决策和提供服务能力的评价

(十四)公众评价(10分)

21.服务对象评价(10分)

对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和诚信建设的评价

(十五)外部评价(25分)

22.登记管理机关评价(10分)

对单位非营利性、财务管理、信息公开、服务政府、服务社会、规范化建设、自律与诚信建设的评价

23.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评价(10分)

对单位规范管理、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创新能力、发挥作用、社会影响的评价

24.获得表彰奖励情况(5分)

单位获得荣誉和表彰情况

注:“★”标项指标为重点考察指标

















附件3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评估材料目录


一、基本情况介绍(社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简要发展历程,主要业务范围等;20202021年社会服务机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贵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第一部分基础条件

二、单位各类证书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

2.收费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

5.印章备案表;

6.银行账户备案表;

法定代表人选举产生情况

1.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2.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理事会会议纪要;

四、2020-2021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单位悬挂名称、证书、牌匾照片

六、单位办公(活动)场所情况

注:1年期以上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有多处办公(活动)场所的,需提供全部场所的相关证明。

七、单位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备照片

注:照片能体现单位整体办公环境,并着重体现出办公设备、专业业务设备、电子化办公设备等情况。

八、章程制定(修订)情况

1.单位章程;

2.章程核准表;

3.制定(修订)章程理事会会议纪要;

九、变更登记情况

1.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批复;

2.法人变更需提供法人离任审计报告;

注:2020-2021度内单位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发生变化,必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交上述材料;如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内部治理

十、党组织

1.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批复文件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复印件;

2.20202021年经考评主体加盖印章的《天津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年度考评报告表》或《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评报告表》复印件;

3.20202021年签订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复印件;

4.20202021年制定的本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复印件;

5.20202021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报告(总结)复印件;

6.20202021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党组织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7.建立的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复印件;

8.党建活动宣传阵地建设(活动室,宣传栏,图书角,网络平台等)情况及相关资料照片;

十一、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必要措施、方案和执行情况台账

十二、单位2020-2021年度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十三、单位2020-2021年度的完整理事会纪要

十四、单位理事会成员产生的会议纪要

十五、单位监事人员基本情况以及连续两年的监事工作报告

十六、单位和各部门规章制度

十七、从业人员情况

注:单位从业人员包括理事会成员、监事、财务及工作人员,提供以上从业人员花名册,需包括人员姓名、学历情况、工作部门、专兼职情况等。

十八、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注:需提供本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整体情况说明,并附一至两份劳动合同。

十九、单位员工聘用和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单位内部培训情况

注:单位对员工内部培训的相关资料,如培训教材、培训记录、相关影像资料等。

二十一、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以及公积金证明材料

注:附相关账单以及缴存记录。

二十二、行政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情况)

二十三、单位负责人连续两年的年度述职报告

二十四、单位档案、证章管理情况

1.单位档案、证章管理规定;

2.单位印章、证书使用交接记录;

二十五、法定代表人述职报告

第三部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

二十六、单位2020-2021年度的详细的业务活动项目计划以及业务活动总结材料

注:计划应包括预计服务人次、实施方案、人员分工等内容,总结材料应包括具体的落实情况、经验总结等内容。

二十七2020-2021年度的业务项目活动内控制度以及业务活动落实情况证明材料

注:内控制度为完成业务活动目标的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应为相关业务活动服务情况的证明,佐证材料包括:活动记录、信息简报、照片、公众平台、媒体报道记录等。

二十八、2020-2021年度参加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活动的证明材料

注:包括参加培训、会议、咨询服务、调研活动等,可提供相关教材、会议照片等。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可出具书面材料,由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核实盖章。

二十九、本单位三至五年公益性活动计划以及本年度公益性活动计划

三十、2020-2021年度开展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注:开展公益活动情况总结及相关影像资料。

三十一、承接政府委托项目情况

注:承接服务目录及相关文件、入账单等。

三十二、近三年社会公益活动支出占年度利润比例的证明材料

注:提供公益活动支出的相关票据、证明等。

三十三、接受以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

1.民间组织接受捐赠备案表;

2.接受捐赠使用的明细情况;

三十四、2020-2021年度面向社会承诺服务相关材料

注:提供单位面向社会的承诺服务的相关计划和材料。

三十五、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建议情况

注:以单位名义或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名义报送政府、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建议材料。

三十六、单位信息披露制度

三十七、提供近三年向社会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材料

注:包括单位在网站、内部公示栏等方式,内容应涵盖单位基本情况、提供服务项目标准、重大活动事项、接受使用捐赠情况、资产财务情况、年度审计报告等内容。披露方式越多,内容涵盖越全,得分越高。

三十八、参与精准扶贫活动记录

注:记录需注明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名称、负责人、参与人次。

第四部分社会评价

三十九、社会服务机构理事、监事、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为了保证社会调查质量,提高社会调查效率,通讯录单独装订,注明参评单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十、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

四十一、本单位获得的荣誉证明材料以及表彰证书复印件和牌匾的照片,媒体正面报道、创新成果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荣誉证明材料

四十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地评估财务工作需准备资料(以下材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1.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注:基本账户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20202021年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3.20202021年会计账簿(包括现金账、银行账、明细账及总账);

4.20202021年记账凭证;

5.20202021年财务人员即会计、出纳相关会计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参加继续教育证明;

6.流转税、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者网上申报回执)、减免税文件;

7.20202021年全部审计报告;

8.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职责、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9.理事会会议纪要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说明:

1.以上材料请参考“天津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准备;

2.“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报送。



附件4

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


参评社会组织名称:


1.对规范管理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党建工作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5.对发挥作用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6.对社会影响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


参评社会组织名称:


1.对规范管理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党建工作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5.对发挥作用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6.对社会影响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党建领导机关(公章)

年 月

附件6


公益类社会团体

评估申报书

本)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和平区民政局



一、按评估申报书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书填写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评估申报书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应用A4纸装订后,与评估申报书一同报送。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

编码


网站地址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


联系电话


我单位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250号)和《和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此次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社会团体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月 日

附件7

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本评估指标由4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54项三级指标组成,总分1000分。

一、基础条件(97)

(一)法人资格(29)

1.法定代表人(11分)

按照章程规定程序选举产生

年龄符合章程规定的要求

未兼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2.名称(6分)

悬挂单位牌匾

3.办公条件(12分)

有独立的、固定的办公住所

办公自动化: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能上网

(二)章程(20分)

4.章程制定符合民主程序(10分)

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有会议纪要

5.章程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10分)

章程制定或修改后在规定期限内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登记和备案(28分)

6.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12分)

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活动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情况

7.按规定备案(16分)

换届、负责人、兼职批复、印章、银行账户

公开募捐方案重大活动事先报告

(四)年度检查情况及慈善募捐情况(20分)

8.年度检查情况(20分)

按时参加年检

按规定开展募捐

二、内部治理(450分)

(五)党组织(100分)

9.党组织建立情况(10分)

★党组织建立情况

10.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30分)

★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11.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60分)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

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报告(总结)

“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宣传党建,选树典型

(六)发展规划(18分)

12.发展规划(18分)

制定发展规划,并有效落实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重大活动制定方案并执行

(七)组织机构(78分)

1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0分)

大会按规定时限和民主程序召开

大会按法律和章程规定的职权履行职责

14.理事会(常务理事会)(25分)

产生、罢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选举、换届改选、罢免、增补)

换届、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次数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召集方式、到会人数、表决人数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

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决议经出席理事(常务理事)表决,表决方式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

理事(常务理事)会议制作并保存了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参会理事(常务理事)签名

15.监事或监事会(15分)

按规定的条件和民主程序产生、罢免

履行监督职能(检查公益、慈善组织财务和会计资料,审查年度工作报告,敢于提出质询和建议)

16.办事机构(18分)

设立了必要的办事机构

各机构职责明确、运转协调

各机构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八)档案、证章管理(33分)

17.档案管理(10分)

有档案管理规定

有专人负责

管理规范、资料齐全,交接手续完备

18.证书管理(13分)

有效执行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各种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证书保存完好

在办公场所悬挂登记证书正本

19.印章管理(10分)

有效执行印章保管和使用规定,有专人负责

管理符合规定,交接手续完备,无私存、遗失现象发生

印章样式符合规定

(九)人力资源管理(88分)

20.定岗聘员(31分)

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其中专职工作人员含离退休返聘达到5人以上

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占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30%

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人员任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定期开展培训

21.考核任用培训(9分)

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工作人员奖惩制度

工作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达到30%

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

22.工资福利(19分)

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

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23.领导班子建设(29分)

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并履行职责

年龄符合章程的规定

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及现职工作人员兼职情况

秘书长为专职且产生程序符合规定

每年对秘书长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十)财务资产管理(133分)

24.活动资金(9分)

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

兼职会计与该单位有关联或者有资质

25.财务人员配备(20分)

会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具有有效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和出纳)

会计、出纳设岗,分工明确

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后续教育

会计人员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变更财务人员是否有交接手续

26.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18分)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和会计账目规范、实施会计电算化

账务处理准确及时,核算合规

会计档案完备

27.财务管理(32分)

★评估年度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标准

★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制定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财务会计

★财务各项支出审批符合规定的程序

外汇收支

净资产规模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规范有效

28.分支机构、实体的管理(9分)

★对外投资和举办实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保存会议纪要,因特殊原因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管理规范

★分支机构的收支情况纳入协会的会计报表

29.会费管理(18分)

★会费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制定

会费专用收据使用符合规定

会费投票方式、会费标准制度的表决方式

会费的档次

30.税务及票据管理(9分)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各种票据使用、管理规范

31.财务监督(18分)

年检、变更法定代表人时进行了财务审计

兼职人员领取报酬的情况

年度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工作绩效(380分)

(十一)社会捐赠、募集和政府购买服务(42分)

32.年度捐赠收入(24分)

接受资金和物资总额

33.年人均接受捐赠金额(9分)

年人均接受捐赠金额

34.政府购买服务(9分)

政府购买服务金额和项目配套资金金额

(十二)公益活动规模和效益(120分)

35.公益支出水平(72分)

公益事业支出金额

公益支出比例

36.公益支出增长水平(19分)

公益事业支出增长额

公益事业支出增长率

37.扶贫帮困(10分)

扶贫帮困支出占当年公益支出比例

38.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19分)

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

(十三)项目开发与运作(128分)

39.组织价值理念(10分)

项目体现的组织价值理念

40.项目运作规范性76分)

项目论证、计划及报批情况

★项目管理、监督及反馈情况

项目总结和评估情况

★项目公益性

项目选择公平性

41.项目创新性和可持续性(29分)

项目影响力

创新性

可持续性

42.项目社会效益(13分)

社会效益

★负面影响

(十四)信息公开与宣传(90分)

43.信息公开管理(28分)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负责人

设立新闻发言人

信息公开档案

44.公开接受、使用社会捐赠情况(29分)

接收捐款数额

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年度工作报告

45.公开公益资助项目种类、申请、评审程序以及评估结果(14分)

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选定受助对象

项目评估结果

46.社会宣传(19分)

网站

刊物和宣传资料

媒体报道

四、社会评价(73分)

(十五)内部评价(8分)

47.理事评价(4分)

对公益、慈善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秘书长工作、筹资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48.监事评价(4分)

对公益、慈善组织民主决策、领导班子履行职责、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评价

(十六)公众评价(18分)

49.捐赠人评价(11分)

对公益、慈善组织公益性、项目效果满意度、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评价

50.受助人评价(4分)

对公益、慈善组织总体印象、公正公开选定受助人、履行协议等方面的评价

51.志愿者评价(3分)

对公益、慈善组织公益性、项目创新性、项目可操作性、社会效果、志愿者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十七)管理部门评价(47分)

52.登记管理机关评价(19分)

对公益、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社会公信力等方面的评价

53.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19分)

对公益、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创新能力、发挥作用、社会影响等的评价

54.其它相关管理部门评价(9分)

政府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注:“★”标项指标为重点考察





附件8

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所需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基本情况介绍:

(社会团体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简要发展历程,主要业务范围,现有会员数量等;20202021年社会团体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贵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3.办公住所独立有效的使用产权证明、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4.现行章程文本和章程修改后的核准批复(复印件),如20202021年未修改不需提供批复;

5.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批复文件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复印件;

6.20202021年经考评主体加盖印章的《和平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年度考评报告表》或《和平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评报告表》复印件;

7.20202021年签订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复印件;

8.20202021年制定的本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复印件;

9.20202021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报告(总结)复印件;

10.20202021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党组织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11.建立的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复印件;

12.党建活动宣传阵地建设(活动室,宣传栏,图书角,网络平台等)情况及相关资料照片;

13.20202021年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复印件;

14.20202021年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活动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复印件;

15. 20202021年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公开募捐方案、重大活动事先报告等)复印件;

16.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档案和印章管理规定等复印件;

17.监事成员名单及简历;

18.各项规章制度目录;

19.社会团体设置的办事机构名称、主要职责、运转情况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20.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和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1.2020年和2021年专职工作人员任意月份工资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22.秘书长以上全部负责人简历;

23.产生秘书长的材料和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材料;

24.20202021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25.公益项目目录及情况简介(以2020年和2021年为主,包括项目名称、开发背景、运作方式、开展情况、项目影响力、有无创新性、可持续性、社会效益、负面影响、取得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26.理事、监事、捐赠人、受益人、志愿者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为了保证社会调查质量,提高社会调查效率,通讯录单独装订,注明参评单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7.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

二、评估小组实地考察需查阅的资料

1.制订、修订章程和会费标准,以及产生本届理事会的会议材料;

2.社会团体制定发展规划和有效落实规划的材料;

3.2020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4.开展重大活动的详细方案;

5.监事(监事会)工作情况;

6.社会团体规章制度汇总;

7.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后只需提供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等原件;

8.印章及各类证书使用记录;

9.聘用和晋升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

10.培训会员和工作人员的材料;

11.积极开展扶贫、慈善、救助等公益活动的材料;

12.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自身优势服务社会公众的情况;

13.会费收缴情况;

14.公益项目目录及情况简介(以2020年和2021年为主,包括项目名称、开发背景、运作方式、开展情况、项目影响力、有无创新性、可持续性、社会效益、负面影响、取得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15.项目事前论证、计划及报批材料;

16.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运行中监督反馈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总结和评估情况;

17.媒体报道社会团体工作情况;

18.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分支机构根据协会授权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的材料及2020年和2021年分支机构的工作总结;

19.社会团体具有区域内影响力的材料;

20.网络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的材料;

21.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2.社会团体实地评估财务工作需准备资料(以下材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1)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注:基本账户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20202021年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320202021年会计账簿(包括现金账、银行账、明细帐及总账);

420202021年记账凭证;

520202021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明细;

620202021年财务人员即会计、出纳相关会计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参加继续教育证明;

7)流转税、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者网上申报回执)、减免税文件;

820202021年全部审计报告;

9)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职责、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相关捐赠协议、内部控制制度;

10)理事会会议纪要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说明:

1.以上材料请参考“和平区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准备;

2.凡未注明年份的材料,均为报送20202021年的情况;

3.“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报送;

4.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附件9

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


参评社会组织名称:


1.对规范管理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党建工作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5.对发挥作用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6.对社会影响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


参评社会组织名称:


1.对规范管理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党建工作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5.对发挥作用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6.对社会影响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党建领导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

团体评估申报书

本)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和平区民政局



一、按评估申报书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书填写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评估申报书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应用A4纸装订后,与评估申报书一同报送。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

编码


网站地址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


联系电话


我单位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250号)和《和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此次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社会团体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月 日

附件12

行业协会商会类评估指标


本评估指标由4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48项三级指标组成,总分1000分。

一、基础条件(97)

(一)法人资格(29)

1.法定代表人(11分)

按照章程规定程序选举产生

年龄符合章程规定的要求

未兼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2.名称(6分)

悬挂单位牌匾

3.办公条件(12分)

有独立的、固定的办公住所

办公自动化: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能上网

(二)章程(20分)

4.章程制定符合民主程序(10分)

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有会议纪要

5.章程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10分)

章程制定或修改后在规定期限内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登记和备案(28分)

6.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12分)

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活动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情况

7.按规定备案(16分)

换届、负责人、兼职批复、印章、银行账户

重大活动事先报告

(四)年度检查情况(20分)

8. 年度检查情况(20分)

按时参加年检

二、内部治理(443分)

(五)党组织(100分)

9.党组织建立情况(10分)

★党组织建立情况

10.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30分)

★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11.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60分)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

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报告(总结)

“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宣传党建,选树典型

(六)发展规划(18分)

12.发展规划(18分)

制定发展规划,并有效落实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重大活动制定方案并执行

(七)组织机构(78分)

1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0分)

大会按规定时限和民主程序召开

大会按法律和章程规定的职权履行职责

14.理事会(常务理事会)(25分)

产生、罢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选举、换届改选、罢免、增补)

换届、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次数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召集方式、到会人数、表决人数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

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决议经出席理事(常务理事)表决,表决方式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

理事(常务理事)会议制作并保存了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参会理事(常务理事)签名

15.监事或监事会(15分)

按规定的条件和民主程序产生、罢免

履行监督职能(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审查年度工作报告,敢于提出质询和建议)

16.办事机构(18分)

设立了必要的办事机构

各机构职责明确、运转协调

各机构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八)档案、证章管理(33分)

17.档案管理(10分)

有档案管理规定

有专人负责

管理规范、资料齐全,交接手续完备

18.证书管理(13分)

有效执行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各种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证书保存完好

在办公场所悬挂登记证书正本

19.印章管理(10分)

有效执行印章保管和使用规定,有专人负责

管理符合规定,交接手续完备,无私存、遗失现象发生

印章样式符合规定

(九)人力资源管理(88分)

20.定岗聘员(31分)

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其中专职工作人员含离退休返聘达到5人以上

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占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30%

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人员任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定期开展培训

21.考核任用培训(9分)

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工作人员奖惩制度

工作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达到30%

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

22.工资福利(19分)

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

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23.领导班子建设(29分)

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并履行职责

年龄符合章程的规定

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及现职工作人员兼职情况

秘书长为专职且产生程序符合规定

每年对秘书长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十)财务资产管理(126分)

24.活动资金(9分)

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

查看兼职会计与该单位有关联或者有资质

25.财务人员配备(18分)

会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具有有效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和出纳)

会计、出纳设岗,分工明确

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后续教育

会计人员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6.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18分)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和会计账目规范、实施会计电算化

账务处理准确及时,核算合规

会计档案完备

27.财务管理(27分)

★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制定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财务各项支出审批符合规定的程序

资产管理规范有效

28.分支机构、实体的管理(9分)

★对外投资和举办实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保存会议纪要,因特殊原因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管理规范

★分支机构的收支情况纳入协会的会计报表

29.会费管理(18分)

★会费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制定

会费专用收据使用符合规定

会费投票方式、会费标准制度的表决方式

会费的档次

30.税务及票据管理(9分)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各种票据使用、管理规范

31.财务监督(18分)

年检、变更法定代表人时进行了财务审计

兼职人员领取报酬的情况

年度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工作绩效(380分)

(十一)提供服务(189分)

32.服务行业服务会员(86分)

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统计,发布行业信息

组织交易会、展览会、研讨会等活动

组织相关培训和继续教育

提供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政策等各项咨询服务

提供行业企业能力等级评定、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

创办行业性报刊

建立行业网站

信息公开方式

向社会公开内容

向会员公开内容

33.服务政府(60分)

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并被采纳

参与制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规范等行规行约

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

协助政府推进行业劳资和谐、促进生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

34.服务社会(43分)

★扶贫、慈善、救助等公益活动

在我市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

(十二)反映诉求(30分)

35.维护权益(30分)

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

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

代表本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

提出有关行业发展建设性的意见并予以实践且社会效果明显

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十三)规范行为(38分)

36.行业自律(38分)

制定并实施行规行约

制定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制定实施行业质量检查制度

制定实施行业自律惩戒制度

公开行业检查和处理信息

按规定开展行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十四)影响力(53分)

37.行业影响力(20分)

会员参与社会团体活动情况

会员涵盖多种所有制企业

会费收缴率超过50%

38.国内影响力(10分)

参加全国性组织并担任职务,履行有相关职能

参与国家标准和规则的制定

39.国际地位(10分)

具有一定的国家影响力

40.媒体报道(13分)

媒体报道

(十五)特色工作(70分)

41.社会组织大调解(10分)

积极发挥调解作用,有效化解会员间、行业内的纠纷及不和谐事件

42.亮点工作(60分)

协会开展了具有创新性、业绩突出的工作

四、社会评价(80分)

(十六)内部评价(30分)

43.会员评价(10分)

对社会团体规范管理、民主办会、接受监督、作用发挥、会费管理、行业影响等的评价

44.理事评价(10分)

对社会团体规范管理、民主办会、接受监督、作用发挥、领导班子、财务公开等的评价

45.工作人员评价(10分)

对社会团体规范管理、民主办会、作用发挥、领导班子、职业发展等的评价

(十七)外部评价(50分)

46.登记管理机关(20分)

对社会团体年检情况、规范管理、作用发挥、脱贫攻坚、社会影响等的评价

47.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20分)

对社会团体规范管理、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创新能力、发挥作用、社会影响等的评价

48.表彰奖励情况(10分)

政府部门表彰奖励

注:“★”标项指标为重点考察指标











附件13

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评估

所需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基本情况介绍:

(社会团体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简要发展历程,主要业务范围,现有会员数量等;2020至2021年社会团体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贵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3.办公住所独立有效的使用产权证明、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4.现行章程文本和章程修改后的核准批复(复印件),如2020至2021年未修改不需提供批复;

5.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批复文件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复印件;

6.2020、2021年经考评主体加盖印章的《和平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年度考评报告表》或《和平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评报告表》复印件;

7.2020、2021年签订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复印件;

8.2020、2021年制定的本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复印件;

9.2020、2021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报告(总结)复印件;

10.2020、2021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党组织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11.建立的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复印件;

12.党建活动宣传阵地建设(活动室,宣传栏,图书角,网络平台等)情况及相关资料照片;

13.2020至2021年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复印件;

14.2020至2021年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活动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复印件;

15. 20202021年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重大活动事先报告等)复印件;

16.监事成员名单及简历;

17.各项规章制度目录;

18.社会团体设置的办事机构名称、主要职责、运转情况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19.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和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0.2020年和2021年专职工作人员任意月份工资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21.秘书长以上全部负责人简历;

22.产生秘书长的材料和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材料;

23.20202021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24.提供服务(服务行业、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维护行业和会员利益、行业自律、扶贫工作等主要工作的情况介绍(包括:文字、图片等);

25.其他能反映协会创新性、业绩突出工作的材料(包括:文字、图片等);

26.会员、理事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为了保证社会调查质量,提高社会调查效率,通讯录单独装订,注明参评单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7.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

二、评估小组实地考察需查阅的资料

1.制订、修订章程和会费标准,以及产生本届理事会的会议材料;

2.社会团体制定发展规划和有效落实规划的材料;

3.2020、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4.开展重大活动的详细方案;

5.监事(监事会)工作情况;

6.社会团体规章制度汇总;

7.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后只需提供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等原件;

8.印章及各类证书使用记录;

9.聘用和晋升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

10.培训会员和工作人员的材料;

11.开展行业调查、统计,发布行业信息的材料;

12.组织交易会、展览会、研讨会等活动的材料;

13.提供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政策咨询的材料;

14.行业企业能力等级评定、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情况;

15.社会团体报刊的样报、样刊;

16.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并被采纳的材料;

17.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规范等材料;

18.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的材料;

19.协助政府推进行业劳资和谐,促进生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的材料;

20.积极开展扶贫、慈善、救助等公益活动的材料;

21.倡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行业优势服务社会公众的情况;

22.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的相关材料;

23.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建议的材料;

24.代表本行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的材料;

25.提出有关行业发展建设性的意见,并予以实践且社会效果明显的材料;

26.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的材料;

27.制定并实施行规行约的情况、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业质量检查制度、行业自律惩戒制度等相关材料;

28.公开行业检查和处理信息的材料;

29.按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材料;

30.会员参与协会活动情况、会员涵盖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情况;

31.会费收缴情况;

32.参加国内组织并担任职务,履行有关义务的材料,参与国家标准和规则制定的材料;

33.媒体报道社会团体工作情况;

34.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分支机构根据协会授权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的材料及2020年和2021年分支机构的工作总结;

35.社会团体具有国家影响力的材料;

36.社会团体发挥调解作用,化解会员企业或行业不和谐事件的材料;

37.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代管协会表彰或奖励的材料;

38.网络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的材料;

39.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0.社会团体实地评估财务工作需准备资料(以下材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1)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注:基本账户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2020、2021年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3)2020、2021年会计账簿(包括现金账、银行账、明细帐及总账);

4)2020、2021年记账凭证;

520202021年财务人员即会计、出纳相关会计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参加继续教育证明;

6)流转税、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者网上申报回执)、减免税文件;

720202021年全部审计报告;

8)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职责、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9)理事会会议纪要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说明:

1.以上材料请参考“和平区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准备;

2.凡未注明年份的材料,均为报送2020至2021年的情况;

3.“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报送;

4.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附件14

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


参评社会组织名称:


1.对规范管理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党建工作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5.对发挥作用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6.对社会影响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5

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


参评社会组织名称:


1.对规范管理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党建工作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5.对发挥作用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6.对社会影响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党建领导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6

评估材料装订要求


1.纸张:打印、复印都采用A4规格。

2.封面

1)注明参评类型。(如:和平区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评估申报材料、和平区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申报材料);

2)注明“正本”或“副本”;

3)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时间;

4)在书脊位置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3.分册:总厚度超过30mm的材料应分册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册数。

4.装订顺序

1)《评估申报书》;

2)目录;

3)报送材料(1.按照“报送评估所需材料目录”所列序号排列并添加页码,页码可手写;2.目录中无内容的项目请注明理由。)

5.其他

1)建议使用胶装或线装方式,请勿使用活页夹等,以防散落;

2)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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