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2019年区级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9年12月27日在和平区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和平区财政局局长 魏 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关于《和平区2019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区级预算调整依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8亿元,非税收入7亿元。1-11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37亿元,同比下降16.87%。其中:税收收入29.46亿元,同比下降18.85%;非税收入5.91亿元,同比下降5.35%。预计全年将出现减收。主要原因一是减税降费影响显现,预计全年影响区级财政收入3.4亿元,其中增值税税率由16%、10%分别降至13%、9%造成减收1.25亿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以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造成减收1亿元等;二是受经济形势和经济结构调整等诸多因素影响,进出口行业、重点企业经营下滑,预计全年影响区级财政收入3亿元;三是一次性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在减收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减税降费政策的全面推开虽然对我区财政收入产生了影响,但是对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外,随着“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的持续推进和“招商大会战”的不断深入,我区陆续引进一大批企业。虽然大部分新引进企业仍处于培育期,一时难以对我区的财政收入产生支柱效应,但是我们应坚定信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经测算,预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5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0亿元。1-11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61亿元,预计全年一般预算支出将出现下降。
2019年,面对突出的收支矛盾,我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兜住“三保”底线,持续用力做好民生保障,合理安排重点领域投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经测算,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7.5亿元,加上市转移性及返还性收入19.7亿元,上年结余0.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亿元,调入其他资金0.1亿元,上解市级9亿元。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计5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2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为0.1亿元,全部为市级转移支付。预计全年政府性基金市级转移支付5.8亿元,调入资金0.23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财力6.03亿元,全部安排支出,实现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二、2019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拟将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亿元,调整为37.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亿元,调整为52亿元,预备费已调入相关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拟将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1亿元,调整为6.03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0.1亿元,调整为6.03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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