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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5    发布者:区财政局



和平区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29日在和平区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和平区财政局局长  魏  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关于《和平区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依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2亿元,非税收入13亿元。1-11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2.5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6.3亿元;非税收入6.24亿元,预计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将出现减收,主要原因:一是今年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增值税税率调整、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等,企业及百姓享受到了改革红利,但对税收收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减收影响。二是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土地出让、房屋销售持续疲软,交易量下滑,造成税收减收。三是非税收入去年同期一次性因素较大,今年年初预计的一次性项目未能兑现,造成非税收入下降较大。

经测算,预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亿元。

    2、地方政府债务收入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我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中包含5亿元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0185月,经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和十七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额度为专项债,未下达一般债务额度。按照有关规定,政府一般债务列一般预算科目,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专项债务列基金预算科目,用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8年度我区没有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因此直接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财力5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3亿元。1-11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34亿元,预计全年一般预算支出将出现下降。

2018年,面对可用财力减少的情况,我们进一步完善财政基本保障机制,结合区实际财力,以推进改革创新为抓手,以切实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重点,高标准完成中央政策性新增支出和市、区确定的重点项目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投入资金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改造及住人地下室腾迁安置工作;安排7.5亿元用于我区养老保险及以前年度清算工作;完善“两元三级”长效社会救助机制,大力开展专题救助活动;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实施“明厨亮灶”“智能食堂”工程;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提升精品健身园,完善十五分钟健身圈;巩固文化示范区成果,“共享书吧”、区少儿图书馆学校分馆有序推进。同时,全力做好创文、创卫、创食安、创健康城市和“四经普”“智慧社区”,申报“国家人力资源产业园”等工作的经费保障。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管住“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经测算,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0亿元。

4、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5亿元,加上市转移性及返还性收入19.31亿元,上年结余0.5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亿元,扣除上解市级收入9.59亿元。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计6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60亿元,当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8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为0.1亿元,全部为市级转移支付。在执行中,收到市转移支付资金0.12亿元,调入资金0.12亿元用于支付专项债利息,根据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和十七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区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3亿元,因此,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3.24亿元,全部安排支出,当年实现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0.06亿元,支出预算为10.06亿元。在执行过程中,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及内容,按照“收支平衡,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则,对年初预算口径进行规范性调整。原年初预算口径为国有企业经营收支情况,按照规范的口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应为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应为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对外的支出等。由于我区国有企业没有上缴利润,因此,201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均为零。

二、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拟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亿元,调整为4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亿元,调整为60亿元,预备费已调入相关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拟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1亿元,调整为3.24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0.1亿元,调整为3.2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规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口径,拟将201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均调整为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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