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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7-15    发布者:区财政局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和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签发人:陈春江

——2019年7月1日在和平区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和平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18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优化收入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保障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和平区2018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现已编制完成。

一、预算收入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50000万元,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50000万元,实际完成4529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5%。其中:

1.税收收入完成386479万元,较上年减少1476万元,下降0.38%。

(1)增值税完成122916万元,较上年增加3213万元,增长2.68%,主要是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公租房对接各区棚改安置,收到各区支付款项,按销售不动产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所致。                                                                                                                                                                                                                             

(2)企业所得税完成65044万元,较上年增加4453万元,增长7.35%,主要是部分大企业销售所得增长所致。

(3)个人所得税完成22276万元,较上年减少1381万元,下降5.84%,主要是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和税率调整所致。

(4)其他税种完成176243万元,较上年减少7761万元,下降4.22%。主要包括房产税6730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399万元、契税22752万元、土地增值税19653万元、印花税17080万元、资源税5323万元、车船税454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971万元、营业税192万元、环境保护税27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66425万元,较上年减少81151万元,下降54.99%。

(1)专项收入完成33155万元,较上年增加1946万元,增长6.24%,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增长所致。

(2)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1889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5.03%,主要是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所致。

(3)罚没收入完成3273万元,较上年增加193万元,增长6.27%,主要是部分单位加大执法力度所致。

(4)其他收入完成28108万元,较上年减少83190万元,下降74.75%,下降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次性收入较大,包括出售嘉兰名轩、西宁道小学等单位拆迁补偿款等,而2018年没有此类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000万元,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32400万元,实际收入324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5%。实际完成比预算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市下达我区30000万元专项债额度,按要求列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00600万元。2018年,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及内容,我们又进一步明确,按照“收支平衡,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则,对年初预算口径进行了规范。原年初预算口径为国有企业经营收支情况,按照规范的口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应为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应为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对外的支出等。由于我区国有企业没有上缴利润,因此,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零。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为零。

(四)地方政府债务收入情况

2018年初我区没有地方政府债务收入预算,经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和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区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30000万元。截至2018年底,我区政府债余额为240000万元。

2018年新增债务收入,已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预算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30000万元,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600000万元,实际完成5984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15万元,较上年增长1.60%。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30918万元;项目支出27497万元,主要用于商贸事务支出7298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366万元,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729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090万元等。

2.公共安全支出45281万元,较上年下降2.37%。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36750万元;项目支出8531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交管专项支出2312万元,公安等专项支出4062万元,基层司法建设专项支出1039万元等。

3.教育支出158052万元,较上年下降13.96%。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123984万元;项目支出3406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校舍建设及提升支出12000万元,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升级等支出3000万元,反恐地标、明厨亮灶、重点部位监控系统升级等项目支出1500万元,教育系统专职安保支出1200万元,两免一补、助学金、困难学生补助等支出1000万元等。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教育支出中含有部分政府一般债安排的支出,而2018年无此类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7948万元,较上年下降35.82%。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896万元;项目支出7052万元,主要是助力科技企业发展1400万元,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平台、数字执法化建设等各项信息化支出4850万元,科技发展、科普宣传、青少年科普活动和知识产权等支出433万元等。下降原因:一是2018年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二是2017年我区设立科技发展资金,增加了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61万元,较上年增长0.39%。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4062万元;项目支出669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专款支出4000万元,新闻中心专款支出1000万元,体育专款支出1320万元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287万元,较上年增长9.88%。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46850万元;项目支出1084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7048万元,拥军优属和退役安置13590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4827万元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922万元,较上年下降0.80%。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16054万元;项目支出29868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支出170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300万元,公共卫生支出495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134万元等。

8.节能环保支出4481万元,较上年增长27.88%。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1064万元;项目支出3417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和减排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91229万元,较上年下降31.01%。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25020万元;项目支出66209万元,其中: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909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744万元,城管执法专项支出1495万元等。

10.农林水支出43万元,较上年下降42.67%。此项支出全部是上级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92万元,较上年下降84.91%。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922万元;项目支出4070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扶持滨江集团混改工作支出较大。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48万元,较上年增长140.87%。主要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768万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25万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8万元等。此科目支出大部分为市级转移支付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市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31万元,较上年增长107.97%。其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1418万元;项目支出111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区房管局下划我区后,部分支出在此科目列支所致。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全部用于粮食风险金支出。

15.其他支出3991万元,较上年下降89.12%。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对和投集团注资在此科目列支,而2018年无此项支出。

16.债务利息支出5613万元,较上年增长50.97%。全部为政府一般债务利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万元,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32400万元,实际支出324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5%,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30000万元、专项债利息1239万元、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支出817万元、体育事业支出372万元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零。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为零。

(四)地方政府债务支出情况

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我区新增30000万元的政府专项债支出,全部用于我区棚改支出

三、预算平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2904万元,市级补助收入合计1945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1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230万元,剔除上解市级支出90955万元(含扶贫8176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6014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841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3073万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补助收入1213万元,专项债务收入30000万元,调入发行费用和债务利息1269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财力总计324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482万元,累计结余为零。

四、对审计提出意见的执行情况

2018年,区审计局对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从政府采购管理、会计核算、项目资金管理、公务卡结算、银行账户设立情况等方面提出了10个问题。

区政府对相关问题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区属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处理决定,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规范预算收支和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8年底,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将结余结转相关指标和资金退回区财政;6家单位存在资产处置收益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已全部上缴;部分单位存在应使用公务卡结算而未使用、利息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预算指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区财政已及时督促各单位全部整改完毕;针对部分单位支出程序不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和支出核算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在2018年加大对各单位的培训讲解和监督检查力度,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署中,进一步强调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会计核算的规范性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我们认真落实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保障了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2019年,经济工作进入到滚石上山、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面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一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凝聚全区力量,着力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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