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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和平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01MB1658605B/2023-00001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文字号:津和政务〔2023〕8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和平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

按照《天津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津政服〔2023〕1号)要求,现将《和平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具体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附件:和平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田 飞;联系电话:2725630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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