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和平区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01000140716B/2022-00010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和平政〔2021〕10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和平区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和平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区长郑伟铭分管区政府研究室、审计工作。

常务副区长李浩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区政府机关工作(机关事务管理、民心工程、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保密、档案)、政务督查、财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减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商务(节能降耗)、文化旅游(文物)、繁华地区管理、五大道地区管理、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改革、楼宇经济、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区武装部、区税务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消防救援支队。

副区长沙红 分管教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老龄)、体育、红十字会、残疾人事业工作,联系区妇联。

副区长邵将分管民政、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外事)、民族、宗教、侨务、涉港澳台事务工作,联系区工商联和网格化管理工作。

副区长徐志强分管城建、住房、城市管理(市容、园林、综合执法、停车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减排)、人民防空工作,联系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

副区长张锡顺分管公安、司法、政府法制、行政复议、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联系公安交管和平支队。

副区长康一 分管发展改革(粮食)、统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金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工作,联系区科协和网信工作。

为加强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动态衔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在上述分工基础上,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岗位AB角制度,遇一方出差或其他原因临时不在岗位,由对方代管其工作。具体组合如下:郑伟铭与李浩,李浩与张锡顺,沙红与邵将,徐志强与康一。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11217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