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除雪工作预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冬春除雪工作是城市管理业务中的重要一部分,为规范和平区冬季除雪工作,提高降雪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除雪工作体系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对市容环境的影响,确保雪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和平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平区除雪工作预案》。
二、编制依据
《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天津市城市道路除雪工作导则》、《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
三、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 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以雪为令,闻雪而动,专业为主,社会为辅。
清融结合,科学作业,分清主次,先通后畅。
四、主要内容
《预案》结合本区实际,部署了除雪工作的主要任务,成立了区清雪指挥部,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的责任分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共分为9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区城市管理委主任任副总指挥,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区清雪指挥部。成立由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各街市容环境综治委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各街清雪分指挥部。
第三部分为职责分工,根据区指挥部工作职责,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在除雪工作中承担的责任。
第四部分为预警。明确了降雪预警级别及对应的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第五部分为信息报告。明确了信息报告、发布、报送机制。
第六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措施、信息发放、响应终止,对参加应急响应行动的各成员单位的提出具体应急行动要求。
第七部分为除雪要求及时间。明确专业除雪任务范围、除雪作业程序和除雪作业方式,以及社会除雪的责任范围、除雪要求。原则上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完成除雪工作。
第八部分为应急保障。重点明确了组织保障、人员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安全保障、宣传保障5个方面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为附则。主要包括预案修订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