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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和平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住建委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和平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修订。

二、制定《和平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加强和平区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建设工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制定《和平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

6.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7.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8.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 《天津市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制定《和平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期间主要采取了哪些调研形式?

答:1.文献检索

通过文献检索方式获取最新国家政策;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文件。

2.问卷调查

针对不同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本调研方法所涉及中的分工和职责,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按照工作职责范围开展调研,收集预案编修所需文件、信息和数据。

3.走访座谈

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座谈,了解相关内容,收集相关资料。

4.实地踏勘

对重点部位、区域、场所进行实地察看,了解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制定《和平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和平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8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包括制定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风险分析等;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主要包括领导机构及职责,办事机构及职责,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现场指挥部及职责,专家组及职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第三部分是监测与预警,主要包括风险监测、预防和预警相关措施等;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主要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响应等级、资源调动、处置措施、救援暂停、新闻与舆情应对、应急结束等;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主要包括善后处置、事故调查、社会救助、保险、事后恢复等;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主要包括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通信保障,资金保障,机制保障,指挥系统技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人员防护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供电保障,气象服务保障等;第七部分是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主要包括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第八部分是附则,主要包括责任和奖惩、预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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