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明确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地震灾害处置工作职责,提高防震减灾意识,确保辖区应对突发地震灾害处置工作有序、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修订《和平区地震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预案编制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地震应急预案在应对地震灾害时的作用
地震应急预案是在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指导下事先制定的、在地震即将发生或突然发生时,政府、部门和社会采取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的行动计划。地震发生后,各部门快速反应,按照各级地震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响应,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和指挥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应急恢复等各项应急任务。
三、《和平区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一次具体体现。按照机构改革后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变化,对预案内容进行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调整和补充。
重新修订后的《和平区地震应急预案》,共分十个章节,第一章包含了指导思想、编制目的、依据、工作原则、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和适用范围;第二章介绍和平区地质情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的职责;第四章监测报告与应急准备;第五章应急响应,是地震应急预案的重点部分,主要是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如何进行地震灾害救援。第六章应急恢复,主要是地震发生后善后处置和重建;第七章是保障措施,主要是各成员单位应采取的各种保障措施;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平时如何进行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预案管理。第九章其他地震事件处置,包括有感地震,地震谣言、特殊时期戒备和应对毗邻震灾的处置。第十章附则,对地震有关名词术语、解释部门和有效期的规定。
四、应急部门贯彻落实预案的主要措施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预案实施后,区应急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二是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是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是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