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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和平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数据归集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13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


2022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努力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建立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执法保障。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2022年,各执法单位因离职、退休、调离执法岗位和其他原因注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58件,各执法单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85人。截至目前,全区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备案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共945;各执法单位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登记在册的法制审核人员共73人,法制审核人员达到执法人员总数的7.7%,符合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工作要求。

)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2022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疫情防控和行政执法两手抓,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态势下的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我区行政执法案件4330件,其中行政检查3318件,行政处罚1012件;综合执法领域(市场、文化、人社、生态、住房、应急、城管七个综合执法支队,六个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实施行政执法共3820件,其中行政检查2885件,行政处罚935件。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情况

2022全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单位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共1550件(含本年度已结案的1012件,2021年录入、2022年结案的538件)我区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达到100%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各执法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区《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把十一个坚持体现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全面推动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奠定坚实的执法基础。

(二)组织专业培训,加快培育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各执法单位要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断强化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部门领导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标准,及时修改完善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相关执法流程,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提高执法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执法信息的动态调整和及时公示;全面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新增加到法制审核的岗位上来,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经过法制审核;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过程的音像记录保存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及时补足专业执法记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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