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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依据

和平区委编办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等执法依据汇总表

执法主体

(全称)

中共和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执法依据

法规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1号)


规章

(各部委规章、天津市政府令、市政府规章)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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