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部分均衡性
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津财预〔2022〕62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来源的通知》(津财预〔2022〕67号)文件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399万元,此次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12月30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