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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财政局关于归集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发布者:区财政局










和平区财政局关于归集2022年优抚对象

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我区优抚对象保障人数、筹资标准,归集市区两级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归集的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包括:在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上述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14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

二、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列报支出。若涉及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管理。


附件: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归集情况表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21120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办公室20221120日印发

附件

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归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市级

区级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1.9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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