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告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了《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和平区城市管理委。
联系人:宋进林;联系电话:022-27127927
邮箱地址:hpqcsglwfgk@tj.gov.cn
和平区城市管理委
2021年7月12日
草案正文
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推进垃圾分类,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和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让垃圾分类新时尚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示范”、争“旗舰”、创“品质”,为建设美丽天津贡献和平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产业体系。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示范引领,持续推进。转化推广示范成果,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发,促进源头分类投放,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制度保障,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完备,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重要内容,执行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加强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进一步巩固垃圾分类全域全覆盖建设成果,完善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和作业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
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体系完善;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居民区“撤桶并点建箱房”、“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作业体系满足分类需求;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基本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分类系统两网有效衔接,实现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逐步建成“一网统管”等大数据管理系统。
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巩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完善;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形成,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宣传引导,强化意识
(四)坚持党建引领。区委、区政府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召开全区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推动会,强力组织推动,每半年听取1次垃圾分类专题工作汇报。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和平夜话”实践活动,每个党员每个月至少参加1次下沉社区垃圾分类相关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服务内容,组织“千名党员进社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活动”,结合区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平夜话”实践活动的工作机制》文件要求,将党员编入社区网格精准开展垃圾分类活动,每个社区要安排1名党员领导干部驻守,每个小区至少有1名党员干部包保,将督促垃圾分类作为社区入列轮值党员干部的一项工作内容,着力解决源头分类投放收集效果差、引导督导力量不足、混装混运突出问题,以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城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创建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区、街、社区三级联动和区级联席工作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体系,落实源头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督促责任主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成员单位)
(五)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等载体,加大有地势的主要地铁站口、7个大型公园、7个A级旅游景区、21个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力度,全面铺开与个性亮点相结合的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加大区内媒体宣传报道频次,和平融媒每周至少报道4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全区每月组织1次大型宣传活动,街道、社区结合工作实际每周开展宣传活动,并每季度全覆盖入户宣传一次,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推进居民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集中安排强化前期宣传引导,在小区投放点、主要出入口等处公示投放点位置、投放时间等,发放“告知书”和“垃圾分类投放手册”,开展分类宣传和意见征询,确保居民对小区实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知晓率达100%以上。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规范设置使用相关设施标识、标志、颜色,使垃圾分类设施的标识、标志、颜色一一对应,规范有序,融入日常生活。加强专业培训,每季度全区至少组织1次大型垃圾分类培训,全面提升垃圾分类作业监管能力,强化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充分发挥志愿者、楼门长、退休党员、网格员作用,每个社区至少成立1支志愿服务队,带动社会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将垃圾分类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在推进“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中,听取群众意见研究约定分类投放的时间、地点。统筹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力量,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氛围。通过单位、社区引导所属人员和家庭、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使全区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全力打造城市管理“绣和平”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单位,指导社区、机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切实从娃娃抓起。着眼于培养一代新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学校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从小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和行动自觉,依托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一起走”、“垃圾去哪了”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会、家庭积极参与。每个学校成立1支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小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传播垃圾分类知识。每个学校每季度开展1次垃圾分类专题讲堂,可结合班队课、自然课、生物课的形式进行。每学期组织1次垃圾分类集中培训,每月组织1次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全区57所幼儿园、中小学电子显示屏和小喇叭广播站优势,每天课间播放垃圾分类知识及学校垃圾分类动态。(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
三、完善设施,组织推动
(八)推进源头分类减量。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塑料污染防治,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游、住宿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消费。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建立餐饮浪费监管制度,各级单位食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每季度通过内部监管曝光不文明行为。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和垃圾产生情况定期分析研判、通报垃圾分类减量情况,形成定期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九)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每个街建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统一纳入规范管理,建立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对可回收物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助推垃圾分类居民社区源头分类工作。整合再生物资回收人员、回收网点等资源,对区域内可回收物统一回收。逐步推行两网融合,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分类系统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处理利用能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办事处)
(十)完善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建设。全面规范居民社区、单位、商业及其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收集点等设施设备。结合旧楼区提升改造,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指引收集点(亭),使用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标识,方便居民和单位精准分类投放。因地制宜在精品小区或示范社区配套设置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提升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水平。各街道办事处明确各小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公示电话及存放点位。在现有182个厨余垃圾收运点位、14条厨余垃圾收运路线的基础上,加大收运覆盖面,提高运能,保证应收尽收。调整优化73条其他垃圾收运路线、80班次作业,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满冒现象。固化7条有害垃圾收运线路、整合可回收物收运机制。指导完善有害垃圾在线转移平台备案,加强有害垃圾暂存、运输监督管理。合理调配分类运输作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有效对接分类投放收集站点,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繁华办、五大道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提升分类处置监管能力。进一步优化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顶层设计,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完善恒隆广场、锦州道、南市食品街等厨余垃圾前端处理点运营。推动公共机构单位食堂(党政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餐饮聚集区、夜市经济区域等)运用就近就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厨余垃圾,从源头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严格有害垃圾分类暂存处理,依托2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及时对接市危废处理企业规范处理,形成全链条闭环式收运处置体系。借助信息化技术等手段,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监管,提升生活垃圾监管能力。完善垃圾分类作业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繁华办、五大道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二)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深入开展。推动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驻区部队高标准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本级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台账管理,定期公示,带头示范引领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楼宇办、区教育局、区武装部)
(十三)推进示范创建和精品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标准规范和台账档案建设,跟踪指导评估,进一步推进示范机关、示范学校创建,打造20个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成20个垃圾分类示范校,通过创建促进机关单位、学校垃圾分类软硬件设施规范配套完善,分类投放责任制度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垃圾分类开展效果明显,带动垃圾分类习惯和行为自觉逐步形成。推进20个垃圾分类精品小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做法,带动垃圾分类全面深入开展。巩固垃圾分类成果,全面推行居民区分类投放管理“桶长制”和“定时定点分类”模式,落实宣传发动、群众沟通、投放设施、督导人员、收运队伍、巡查机制、标识规范、管理制度等,创建南市街、小白楼街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配备专职卫生主任、专兼职督导员、引导员,指导居民准确完成垃圾分类投放,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100%。打造1处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提升改造营口道憩园,建设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在“运动”“休闲”中感受垃圾分类新时尚,让绿色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调整垃圾分类收运作业模式,有计划地逐步推进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委、各街道办事处)
四、督促指导,检查考核
(十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检查指导考核力度,建立“区考街”、“街考社区”两级联合考核,对辖区内的精品示范小区、其他小区、公共机构进行全年量化考核,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体系,对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不力导致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列入“红黑榜”。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督促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源头投放个人或单位、收运单位(企业)依法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环节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十五)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按照执法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完善执法事项目录,统一执法尺度。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执法检查全覆盖,依法查处落实《条例》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压实属地执法责任,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开展培训研讨,利用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处罚标准和流程,用执法“利器”促进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和平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强力保障,推动落实
(十六)建立全区统筹机制。充分发挥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挥职能,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实现部门协调联动、协同配合,强力推动各街道、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党政一把手负责,加强工作指挥调度,各街道、社区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发动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和居民等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开展。(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十七)健全完善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合理制定或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办事处)
(十八)加大资金政策保障力度。区财政统筹安排经费预算,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经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鼓励支持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
(十九)提升科技支撑。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中的应用,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运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装备、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的科技含量。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综合分析研判垃圾分类保障重点及推进方向。(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
(二十)加强基础数据统计报送。对照市、区垃圾分类专项考核信息报送内容标准,扎实做好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等相关工作进度、信息、基础数据、设施设备、台账建设等统计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基础数据统计,进一步健全报送渠道。(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繁华办、五大道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街道、各部门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区、街、社区垃圾分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十二)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利用“和平夜话”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基层治理机制,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社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做好服务指导、保障工作,积极响应街道吹哨报道,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十三)认真总结督导提升。认真全面总结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情况,指定专人6月、12月分别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活垃圾分类办督导推动各责任单位所承担的相关工作和量化指标任务落实,对工作任务进展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附件: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坚持党建引领 | 1.区委、区政府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召开全区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推动会,强力组织推动,每半年听取1次垃圾分类专题工作汇报。 | 区分类办 | 8月底前 | |
2. 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和平夜话”实践活动,每个党员每个月至少参加1次下沉社区垃圾分类相关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服务内容,组织“千名党员进社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活动”,每个社区要安排1名党员领导干部驻守,每个小区至少有1名党员干部包保,将督促垃圾分类作为社区入列轮值党员干部的一项工作内容。着力解决源头分类投放收集效果差、引导督导力量不足、混装混运突出问题。 | 区委组织部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
3.建立健全区、街、社区三级联动和区级联席工作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体系。 | 区分类办 | 12月底前 | |||
4.落实源头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督促责任主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
2 | 强化宣传教育 | 5.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等载体,加大有地势的主要地铁站口、7个大型公园、7个A级旅游景区、21个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力度,全面铺开与个性亮点相结合的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 | 区委宣传部 | 各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委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商务局 | 长期坚持 |
6.加大区内媒体宣传报道频次,和平融媒每周至少报道4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 | 区委宣传部 | 各成员单位 | 贯穿全年 | ||
7. 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全区每月组织1次大型宣传活动。
| 区委宣传部 | 各街道办事处 | 每月完成 | ||
8.街道、社区结合工作实际每周开展宣传活动,并每季度全覆盖入户宣传一次,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 | 各街道办事处 区住房建设委 | 每月完成 | |||
9.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推进居民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集中安排强化前期宣传引导,在小区投放点、主要出入口等处公示投放点位置、投放时间等,发放“告知书”和“垃圾分类投放手册”,开展分类宣传和意见征询,确保居民对小区实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知晓率达100%以上。 | 各街道办事处 区住房建设委 | 12月底前 | |||
10.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规范设置相关设施标识、标志、颜色,使垃圾分类设施的标识、标志、颜色一一对应,规范有序,融入日常生活。 |
区城市管理委 | 各街道办事处 区住房建设委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
11.加强专业培训,每季度全区至少组织1次大型垃圾分类培训,全面提升垃圾分类作业监管能力,强化垃圾分类意识。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
3 | 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群众普遍参与 | 12.全力打造城市管理“绣和平”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单位,指导社区、机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 | 区文明办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
13.充分发挥志愿者、楼门长、退休党员、网格员作用,每个社区至少成立1支志愿服务队,带动社会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 各街道办事处 区住房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
14.将垃圾分类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在推进“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中,听取群众意见研究约定分类投放的时间、地点。统筹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力量,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氛围。 | 各街道办事处 区住房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
15.通过单位、社区引导所属人员和家庭、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使全区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
4 | 切实从娃娃抓起 | 16.着眼于培养一代新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学校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从小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和行动自觉,依托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一起走”、“垃圾去哪了”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会、家庭积极参与。 | 区教育局 | 长期坚持 | |
4 | 切实从娃娃抓起 | 17.每个学校成立1支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小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传播垃圾分类知识。每个学校每季度开展1次垃圾分类专题讲堂,可结合班队课、自然课、生物课的形式进行。每学期组织1次垃圾分类集中培训,每月组织1次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全区57所幼儿园、中小学电子显示屏和小喇叭广播站优势,每天课间播放垃圾分类知识及学校垃圾分类动态。 | 区教育局 团区委 | 长期坚持 | |
5 | 推进源头分类减量 | 18.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 长期坚持 | |
19.推进塑料污染防治,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 长期坚持 | |||
20.机关等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应当实行绿色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 机关事务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
21.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
22.旅游、住宿经营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长期坚持 | |||
5 | 推进源头分类减量 | 23.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消费。 | 区市场监管局 | 长期坚持 | |
24.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 | 区商务局 | 长期坚持 | |||
25.建立餐饮浪费监管制度,各级单位食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每季度通过内部监管曝光不文明行为。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
26.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和垃圾产生情况定期分析研判、通报垃圾分类减量情况,形成定期通报制度。 | 区城市管理委 | 长期坚持 | |||
6 |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 27.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每个街建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统一纳入规范管理,建立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对可回收物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整合再生物资回收人员、回收网点等资源,对区域内可回收物统一回收。 | 区商务局
| 各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委 | 12月底前 |
28.逐步推行两网融合,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分类系统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处理利用能力。 | 区商务局 | 12月底前 | |||
7 | 完善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建设 | 29.全面规范居民社区、单位、商业及其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收集点等设施设备。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五大道管委会 区繁华办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 12月底前 |
7 | 完善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建设 | 30.结合旧楼区提升改造,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指引收集点(亭),使用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标识,方便居民和单位精准分类投放。 | 区城市管理委 | 各街道办事处 | 12月底前 |
31.因地制宜在精品小区或示范社区配套设置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提升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水平。 |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办事处 | 12月底前 | |||
32.在现有182个厨余垃圾收运点位、14条厨余垃圾收运路线的基础上,加大收运覆盖面,提高运能,保证应收尽收。调整优化73条其他垃圾收运路线、80班次作业,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满冒现象。固化7条有害垃圾收运线路、整合可回收物收运机制。合理调配分类运输作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有效对接分类投放收集站点,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2月底前 | ||
8 | 提升分类处置监管能力 | 33.进一步优化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顶层设计,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完善恒隆广场、锦州道、南市食品街等厨余垃圾前端处理点运营。 | 区城市管理委
| 各街道办事处 区繁华办 区商务局 | 12月底前 |
34.推动公共机构单位食堂(党政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餐饮聚集区、夜市经济区域等)运用就近就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厨余垃圾,从源头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区城市管理委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教育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繁华办 区五大道管委会 区卫生健康委
| 12月底前 | |||
8 | 提升分类处置监管能力 | 35.严格有害垃圾分类暂存处理,依托2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及时对接市危废处理企业规范处理,形成全链条闭环式收运处置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 12月底前 | |
36.借助信息化技术等手段,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监管,提升生活垃圾监管能力。 | 区城市管理委
| 12月底前 | |||
37.完善垃圾分类作业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 区城市管理委 | 区卫生健康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9 | 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深入开展 | 38.推动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驻区部队高标准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本级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台账管理,定期公示,带头示范引领垃圾分类。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商务局 区教育局 区武装部 | 区楼宇办 | 12月底前 |
10 |
推进示范创建和精品设施建设
| 39.完善管理标准规范和管理台账档案建设,跟踪指导评估,进一步推进示范机关、示范学校创建,打造20个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成20个垃圾分类示范校,通过创建促进机关单位、学校垃圾分类软硬件设施规范配套完善,分类投放责任制度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垃圾分类开展效果明显,带动垃圾分类习惯和行为自觉逐步形成。 | 区城市管理委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教育局
| 12月底前 | |
40.推进20个垃圾分类精品小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做法,带动垃圾分类全面深入开展。 |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办事处 | 12月底前 | |||
10 |
推进示范创建和精品设施建设
| 41.巩固垃圾分类成果,全面推行居民区分类投放管理“桶长制”和“定时定点分类”模式,落实宣传发动、群众沟通、投放设施、督导人员、收运队伍、巡查机制、标识规范、管理制度等,创建南市街、小白楼街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配备专职、兼职督导员、引导员,指导居民准确完成垃圾分类投放,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100%。 | 各街道办事处 区住房建设委 | 区城市管理委 | 12月底前 |
42.打造1处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提升改造营口道憩园,建设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在“运动”“休闲”中感受垃圾分类新时尚,让绿色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 区城市管理委 | 12月底前 | |||
43.调整垃圾分类收运作业模式,有计划地逐步推进撤桶并点工作、定时定点投放等工作。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城市管理委 | 12月底前 | ||
11 | 强化监督考核 | 44.加大检查指导考核力度,建立“区考街”、“街考社区”两级联合考核,将辖区内的精品示范小区、其他小区、公共机构进行全年量化考核,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体系,对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不力导致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列入“红黑榜”,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 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房建设委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繁华办 五大道管委会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
11 | 强化监督考核 | 45.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督促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源头投放个人或单位、收运单位(企业)依法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环节监督管理。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
12 | 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 46.按照执法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完善执法事项目录,统一执法尺度。 | 各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安和平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47.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执法检查全覆盖,依法查处落实《条例》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各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 长期坚持 | |||
48.压实属地街道执法责任,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联动执法。 | 各街道办事处 公安和平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 长期坚持 | |||
12 | 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 49.开展培训研讨,利用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 | 各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 12月底之前 | |
50.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处罚标准和流程,用好执法“利器”,促进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
13 | 建立全区统筹机制。 | 51.充分发挥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挥职能,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实现部门协调联动、协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强力推动各街道、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党政一把手负责,加强工作指挥调度,各街道、社区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发动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和居民等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开展。 | 区垃圾分类办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14 | 健全完善收费机制 | 52.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合理制定或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 区财政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办事处 | 区发展改革委 | 12月底前 |
15 | 加大资金政策保障力度 | 53.区财政统筹安排经费预算,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经费。 | 区财政局 | 区城市管理委 | 8月底前 |
54.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鼓励支持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 区发展改革委
| 8月底前 | |||
16 | 提升科技支撑 | 55.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中的应用,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运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装备、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的科技含量。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综合分析研判垃圾分类保障重点及推进方向。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 12月底前 | |
17 | 加强基础数据统计报送 | 56.对照市、区垃圾分类专项考核信息报送内容标准,扎实做好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等相关工作进度、信息、基础数据、设施设备、台账建设等统计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基础数据统计,进一步健全报送渠道。 | 区城市管理委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教育局 区商务局 区繁华办 五大道管委会 各街道办事处 | 每月完成 | |
18 |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 57.各街道、各部门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区、街、社区垃圾分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 | 各成员单位 | 8月底前 | |
19 | 健全管理协同机制 | 58.利用“和平夜话”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基层治理机制,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社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
59.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做好服务指导、保障工作,积极响应街道吹哨报道,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 各成员单位 | ||||
20 | 认真总结督导提升 | 60.认真全面总结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情况,指定专人每月28日前将《和平区成员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表》报至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 各成员单位 | 每月完成 | |
61.督导推动各责任单位所承担的相关工作和量化指标任务落实,对工作任务进展效果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 区生活垃圾分类办 各成员单位 | 6月、12月底前 |
背景介绍
一、起草背景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 2020年11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明确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我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21年6月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力、提速、升级,提供了遵循。
二、起草过程
为解决和平区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对照各级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借鉴兄弟区的做法和经验,草拟了《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对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细化落实,共包括23条,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指导思想,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
二是宣传引导、强化意识,包括第四条至第七条;
三是完善设施、组织推动,包括第八条至第十三条;
四是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包括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
五是强力保障、推动落实,包括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三条;
六是《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四、对标对表情况
(一)目标衔接情况。文件中所提目标、指标、进度安排与上位文件、相关规划计划方案等既有文件规定一致。
(二)贯彻上位文件情况。方案中所涉及任务指标均是对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指标任务。
无。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增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提高办文质量,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0日,《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在“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2021年7月21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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